第三十三章 盤點家底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孤獨麥客 本章:第三十三章 盤點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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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樹德現在需摸摸定難軍的家底。

    粗略他都知道,但現在戰爭在即,他需要更精的一些,並估算一下,看看能夠堅持多久。

    國朝財稅體係,大體分為上供、送使和留州三部分,兩稅分的局。

    具體到某一州,其刺史將屬州部分賦稅送至節度使、察使處,曰送使,剩下的留做州中開支,曰留州,節使再將部分稅賦解送京師,曰上供。

    供部分,每藩鎮都要交,即便素來跋扈的河北諸鎮都不能免,或多或少已。靠著套體係,元和年間朝廷收到了總計三餘萬緡的稅(實物亦折算在內),是開元、天寶年間的三至四倍。

    其實,單就人口來算,後世嚴耕望等人認為,雖然藩鎮割據,但武宗年間的人口未必比天寶年間少。不然的話,以明麵上遠低於開元年間的稅基,即便財政改革,大幅度增加了商稅,中唐那會不可能達到四倍的財政收—天年間800多萬戶,大曆年間一隻有130戶,結果兩稅法一實施,十年變成了300多萬,並且在接下年內增到500萬戶,平均每戶6.63人,超天寶年戶均5人,著實了得。

    黃巢入長安之後,各鎮上供暫停了,或許未來會陸陸續續交。嗯,已經有一恭順的藩鎮始上長安,雖皇帝還在中。

    京西北八鎮本來就窮,暫時都交。河中這種富裕藩鎮更不用說,一年七十萬緡的鹽利全數截,也難後來令孜搞他,未必是於私心,是朝真的缺錢。

    中和四年,經過時間的發展,綏州戶口漸豐,墾田日多,全年地稅共收得粟麥41.42萬斛,戶稅得絹68480匹、錢12750緡;銀州地稅12.09萬斛,戶稅絹57920匹、錢11313緡;夏州地稅7.71萬斛,戶20960匹、錢4094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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