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兩的財。
天寶年間,秩序安定,經濟生產達到開國以來鼎盛。
當時三川有超過100萬戶,每戶永業田20畝,每種桑50株,0.5匹,理論上戶均產10匹。
實際年產絹700-800萬匹,可能有土地兼並或其他因,我按一戶8匹算。
在還有50+戶,晚唐生不如盛唐效高,土地兼並、侵占、撂荒素也有,我按一戶產絹5匹算,兩川產量250萬+。
再談收稅。
唐代是量出為入的財政政策,事實上沒有固定的率。但一而言,時戶收不到2.5匹絹、250文錢——錢、絹不夠,都可以用實物抵,就是所謂的色。
天寶年間,兩川86萬戶,可收得戶稅215萬匹絹、26.9萬錢。
到了這會,兩川50萬戶,按天寶標準可收125萬匹絹、15.6萬錢。。
為了便計,我統一按標準絹300-400錢來計算,統一合成錢,大概75萬緡錢,這是戶,不包含地。
當然,戰爭年代,不可能按盛世標準收,實上兩稅法的推出就是為了刮錢。書評區讀老葉幫推算了一,按憲元和年間標,兩川實際可收450緡兩稅。兩稅=戶稅+地稅,即錢、、等統一虛擬折成錢。
這450萬緡,便於外運錢、絹約180萬緡,事實地方上還要用錢,不全拿走,拿走多少呢?按一半算,那就是90萬緡。
而一個軍士一年收入多少呢?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