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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發單章了,諸君可能有些不太習慣啊。
今天簡單談弓箭、鎧甲之的事。
以前書麵就多次起,唐代軍士沒有專職的弓手,有人都要射箭,都配備步弓。
步兵出征時的標配裝備中,有關弓箭的部分,史料中寫得很清楚:一個弓袋,裝弓梢、弓弦;一個囊,三十支箭;配三副弓弦。
按矢作用同,分破甲箭、長垛箭等。
唐極其視弓箭用,其步兵戰術,在玄宗講武的記錄有明確載。
兩軍對壘,步兵手持槍或步槊,相對而進。
在一百步、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距離上,所有人將槍放在邊,聽角聲,持弓齊射。
射完之後,步弓放戎服上(戎服是專門設計的,可放很多西,具體可以參照壁),拿起長槍,繼前進。
注意:沒有專業弓手。
弓手既是長槍兵,又是刀盾兵,又手持長柄鈍器的武夫。
一個士兵,精通多種器,是大別於其他朝代,很少見。
我認為能是府兵遺風,到了募兵製時代後,因為慣性遺了下來,導致步兵成本居不下。我們可以看到,北時便慢慢全能兵了,花隊變成了純隊,很顯然是本原因。
這額外提一府兵和明代衛所兵的區別。
老實,不是一回事。
先,府兵田地很多,自己種不完,靠部曲幫忙耕,史料上述便是完全脫產或甚少加業勞動的征召兵。
府兵的收入完全依賴農田產出,這一種北朝莊園製的殘留,可以視作微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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