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1章:辯解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sir陳 本章:第1641章:辯解

    “本官去年的確與鬧市縱馬,然,這件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不過根據律法,初犯者,有功名在身者,未及及冠者,當可從輕發落。”

    “本官雖然縱馬有錯,但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當初涉及此事件者,還有那一輛馬車上的人,那輛馬車的車夫,居然敢在京城之中出手攻擊皇親國戚,並且事後居然沒有名捕樓將其捉拿歸案,追責其罪責,而且,你們諫院的人也從未提及此事,這就說明,對方一直處於逃逸狀態。”

    “根據律法,雙方皆違法者,事後逃逸者追究其全部責任,也就是說,本官根本不用負責,不過看在你們諫院已經將這件事情搬到了朝堂之上來講,本官道也願意承擔一些責任。”

    “你們諫院最是熟知律法,想必應該知道,以我的身份,最多就是罰沒一些銀子罷了,去去三五百兩銀子,我給得起。”

    “至於為商者不官,哦,那可真不湊巧,所謂商者,需要在朝廷之中取得行商特權許可,沒有特別行商許可的,又進行商業行為的,最多隻能算是小販。”

    “其次,你所說的本官經營丹藥生意,那更是不好意識,丹藥生意是本官,與和親王之子朱三河,與榮親王之子朱百膽三人合作進行。”

    “行商的名義,也是由和親王府出麵,很不湊巧,經商的店麵,途徑,那是經過了和親王妃的路子,而和親王妃的生意,是在和親王妃嫁入和親王府之前就有的,並不算在為官者不商這一條例。”

    “其次,本官雖然參與其中,不過隻是負責煉製丹藥,並未主動參與經商,就相當於是飯店餐館的廚師,隻負責做菜,難不成廚師也算是經商者?”

    “所以,你這一條,也不作數。”

    “至於最後,武者人仙方能為王,我雖修煉仙道,但亦修煉武道,擁有人仙修為,得天下承認,為何不能稱王?難不成因為我主修的不是武道,走出去,別人就可以不把我當人仙看待?就能把我當作尋常武者一般視作螻蟻?”

    “還有,你說本官逆反天道,那更是可笑,如若本官真的逆反天道,那為何天道現在不來斬殺我?難不成你覺得天道殺不了我?如果連天道都奈我不何,你覺得你所說的一切,就能管得了我了?”

    陳肖反駁的理由,同樣字字珠璣,王愛卿反對的理由,其中大部分涉及的都是禮法,而禮法之中,隻有法被明確書寫並且承認了下來。

    至於禮,那隻是讀書人用來約束他人的行為準則,並不作數,何為禮?最簡單的來說,就說陳肖等人之前流連煙花之地,讀書人不思讀書卻沉迷煙花,這就是不禮,但是那些秦樓楚館,勾欄瓦舍,是法律允許存在的,進入麵的人,並不違法。

    如果真的要說的,隻能說這個人比較花心,卻不能說其違法了,除非法律規定不能存在青樓妓院。

    而非常不湊巧的是,哪怕是在朝為官者,也有不少人偷偷的光顧這些地方。

    在說一些,禮中有雲,子女不教,父母之過。

    京城之中,多少官員的兒子,去過煙花之地,他們都是不禮者,那往上推,就是父母教育不當,也是不禮者,他們同樣不能為官。

    可是這可能?這不可能。

    除了禮法,剩下的理由,在陳肖麵前,根本不值一提,修為?天道?你都說了,陳肖連天道都不懼,難不成還能受凡間所謂的禮法約束?怕是連皇帝都管不了陳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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