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申請歌曲著作權

類別:未分類 作者:冥夜冷月 本章:150、申請歌曲著作權

    晚上11點半,王浩與肖誌成返回到了奧蘭多酒店。

    洗過澡後,王浩便準備回房間去睡覺,但客廳的沙發上卻依舊在傳來肖誌成的哼唱聲。

    “這城市那空……這回憶那凶……”

    見此情形,王浩不由得暗暗感慨。

    就憑這家夥對歌曲癡迷的狀態,也難怪他之前能夠成為搖滾圈公認的青年天才!

    滿意的點了點頭後,王浩也沒在去理會他,而是先行返回房間睡覺去了。

    可讓他沒想到的是,當太陽都已經照到屁股時,他走出房間卻看到肖誌成竟然還坐在沙發上!

    麵前的桌上放著濃縮衝泡咖啡,他微閉著雙眼,右手打著節拍,臉上難掩興奮與激動!

    “臥槽?你丫一晚上都沒睡?”王浩頓時就驚呆了。

    這尼瑪是有多大毅力?為了兩首歌一晚上都沒睡?真不怕猝死啊!

    這一刻,王浩總算是理解古人所說的台上十分鍾,台下十年功是何種狀態了。

    要是按照肖誌成這種鑽牛角尖似的練習節奏,再搭配上自己給他的歌,恐怕這家夥用不了多久便又可以殺回娛樂圈了。

    從哪跌倒,就從哪爬起來!

    而這時,聽到身後傳來的動靜,肖誌成猛地睜開了雙眼。

    饒是瞳孔已經被紅血絲注滿,可他臉上卻不見有半點疲態:“你醒了?走!咱們一起去老王頭那。”

    王浩疑惑看他,“去哪幹啥?”

    “錄歌啊!”肖誌成緊緊握著手中的u盤,一臉激動道:“昨晚我已經把這兩首歌熟悉的差不多了,已經可以進棚了。”

    王浩不由得給他豎了一個大拇指,稱讚道:“牛!”

    可緊接著他又搖頭道:“你還是自己去吧,我這兩天還有其他事要辦,而且極限挑戰下一期錄製時間快到了,我得開始準備了。”

    肖誌成有些失望,“好吧,那在借我點錢,老王頭哪錄歌太貴了,我錢不夠。”

    王浩頓時就笑了。

    怪不得這家夥會這熱切的想要拉自己一起去王衛良哪,原來是囊中羞澀啊!

    “我先給你轉十萬塊錢,你錄完歌之後直接去京市,找一個叫呂誌強的人,然後把我之前和你說的想法告訴他。”

    “你的任務隻有一個,把這家夥綁到我們的戰車上!懂嗎?”

    說著,王浩掏出手機直接給他轉了十萬塊,並將呂誌強的聯係方式一起給了他。

    “明白了。”

    肖誌成點了點頭,抓起桌上的濃咖啡一口悶掉,旋即直接朝著門外奔去。

    他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把這兩首歌錄出來了!

    ……

    肖誌成走後,王浩去簡單洗漱了一下隨後又去樓下吃了個早餐。

    返回房間的第一時間,他便坐在了電腦麵前,開始上網查閱關於歌曲著作版權之類的相關內容。

    隨著一份份資料跳出,王浩臉上難掩驚喜!

    這個平行世界的時間線已經到了2027年,隨著法律的不斷完善,著作版權也已經被理的十分清晰了,

    此時的網絡上根本不見有任何歌曲或者影視的盜版資料,版權所屬十分清晰,並且所有人都十分重視自己的著作版權。

    當然,最關鍵的其實還是“盜版犯罪”這條嚴苛規定!

    任何人如若侵犯他人著作版權,版權方可將侵權者告上法庭。

    屆時,不僅會由侵權者負責此次訴訟的所有費用,甚至情節嚴重者還將遭受到牢獄之災!

    短則三年,長則無期!

    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每個人對自己的著作權都十分重視,無論是文學、歌曲、劇本,都可以在網絡上找到注冊的渠道。

    而在這個世界申請音樂著作權的方法也非常簡單。

    一、原創音樂作家可攜帶紙質資料及作品錄音文件,前往當地政務中心進行注冊登記。

    二、原創音樂作家可以登錄《華夏音樂網》,實名認證注冊驗證通過後,可在我的作品之中上傳音樂文件。

    注:詞、曲文件需要分別進行上傳,如若有原聲錄製,可將錄製音頻進行備份上傳。

    “嘿,就這簡單嗎?”

    看完所有資料後,王浩頓時咧開嘴笑了。

    隨後他直接取出了存有《雨一直下》音樂文件的u盤,將其插入了電腦的usb接口。

    注冊、登錄、上傳……

    全過程僅用時十分鍾!

    又過了幾分鍾,看著屏幕上出現的“申請著作權成功”字樣,王浩甚至還有些愣神。

    拋去注冊和登錄賬號的時間,其實完成一首歌的版權注冊也僅僅隻有五分鍾就夠了。

    在意識到注冊竟然如此簡單時,王浩臉上頓時難掩興奮。

    於是在接下來

    的時間,他索性把儲存在係統空間內部的所有音樂文件u盤都取了出來,一一開始注冊。

    《平凡之路》、《曾經的你》、《頭文字t》、《阿刁》、《嘀嗒》、《活著》……

    甚至包括寫給肖誌成的那兩首《無所謂》以及《空城》,他都完成了版權注冊。

    值得一提的是,寫歌並不是代表著將所有著作權都送出去,而是僅僅賣出了唱作權與銷售權。

    意思就是說,一首歌賣出去後,所有收益便與王浩沒有任何關係了,他所能獲得的也就隻有歌曲列表中的作詞、作曲署名…

    “等等!”

    突然,王浩麵色一怔!

    看著屏幕上一首首新歌,他腦海突然蹦出了一個念頭。

    根據現在的情況來看,前世那多歌顯然都被係統收錄了,那可是超越了七位數的數量,單靠自己一個人絕對唱不完。

    可要是將那些自己用不著的歌賣出去,並要求購買者署名作詞、作曲,這似乎也是一種獲得人氣值的方式!

    一念至此,王浩當即開始詢問起了係統,他這種想法是否有實行的可能性。

    『叮·人氣值的獲得就相當於宿主的知名度,無論利用什方式,隻要宿主可以不斷提升知名度,那就可以源源不斷的獲取人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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