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結婚幾年

類別:未分類 作者:白向伊 本章:第三章 結婚幾年

    秀豔和雷剛結婚幾年,迎來了第一個孩子,是個女孩。孩子的到來讓秀豔和雷剛之間的關係得到了緩和,秀豔的脾氣也變得柔順了一些。孩子取名為麗梅。有了孩子之後的忙碌也讓秀豔無心思考別的。閑下來的時候,秀豔麵對著自己的第一個孩子,心的情感是複雜的。這個孩子純真的眼神讓秀豔的心變得柔軟,孩子是自己血脈的延續。但是這個孩子並不是和一個寵愛自己遷就自己的男人所生的,所以孩子彷佛又象征著自己人生的失敗。在結婚之前,秀豔對自己未來的婚姻生活有過很多美好的幻想,她夢想的丈夫應當是能夠為自己提供金錢和情緒上的雙重支持的。但雷剛對她既沒有耐心,也不會爽快地給錢。而且,秀豔雖然愛自己的第一個孩子,但終究不是兒子。秀豔陷入了矛盾之中,到底要不要和雷剛再生一個孩子呢?一方麵,二人的感情並不和睦,能不能走下去還是個未知數;另一方麵,秀豔終究是想要一個兒子,讓她老了以後有個堅實的依靠。就這樣,在麗梅兩歲時,秀豔終於下定決心,與雷剛再生一個孩子。



    秀豔和雷剛都希望第二個孩子是兒子,這樣心就踏實了。可仍然是女兒,二人都覺得有些沮喪。與第一個孩子不同,秀豔對二女兒並沒有產生太多的情感連接。就好像是遊戲的闖關一樣,如果達到了目的,秀豔就高興;如果沒有達到目的,秀豔就麵色凝重。秀豔的心漸漸麻木了,能讓她眼有光的東西隻有兩樣——錢和兒子。秀豔天性有一種不服輸的成分,她要完成什目標,就一定要達成。生下二女兒的沮喪反而成了激勵她繼續生孩子的動力——不是不讓我如願嗎?那我就一直生,直到生出兒子為止。越是得不到的越珍貴,對兒子的求而不得無形之中讓秀豔對女兒生出了厭惡。所以,二女兒哭了餓了,秀豔便不如對大女兒那樣上心了,隻是簡單地照顧下。



    到了摘棉花的季節,雷剛和秀豔賣了家的棉花,得了800塊錢。90年代的800塊足夠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費用了。雷剛和秀豔因為這800塊錢又起了一場衝突。秀豔想把800塊全都給她弟弟拿去,但雷剛想哪怕留下100塊也好啊,可以用這100塊給孩子們買些紙和筆之類的東西。秀豔知道自己太過分,一開始還搪塞說:“等下回吧,下回有了錢再給孩子們留點。我弟弟急等著用錢呢。”雷剛道:“一年就這一回,你還想等下回。都拿走了,這幾個孩子靠什活著?”秀豔說:“我弟弟這些年受了那多苦,現在有了錢就得先緊著他們用。孩子多用點少用點有什大不了的,我又不欠她們的。”雷剛道:“你說的是什話。孩子生下來你就得對他負責任。你那幾個弟弟我沒有義務養他們。”秀豔聽到這話,彷佛電擊一般,一直以來自己心中的金科玉律被人踐踏了。她無法容忍婆家人不拿自己弟弟的事情當事,那就等同於不尊重自己。秀豔破口大罵:“你們一家子都這沒人性,好人有不管自己的親兄弟的嗎?”雷剛道:“你把對你弟弟的那點心思放到孩子上五分之一,我就燒高香了。放著自己孩子不管,管二十多歲的大小夥子。他們又不是缺胳膊少腿,沒人給他錢就得餓死嗎?”秀豔更覺得委屈:“我怎不管孩子了,我給她們洗衣做飯,哪天不是我伺候她們。給我弟弟點錢就急了眼了。”雷剛氣得吼道:“這不是一點錢。這是一年的辛苦錢。我辛苦一年賺的錢,還沒捂熱乎呢,就得給你弟弟送去。我這是給他們當長工呢。我是有多賤哪!我成了冤大頭了,你弟弟得樂死了吧,天天躺在家就有人上門送錢。怎這種好事輪不上我。”秀豔此時完全聽不進雷剛的話,拿了錢就要騎自行車回娘家給弟弟送去。雷剛看到秀豔興奮地蹬著自行車遠去的背影,又看看兩個孩子餓得麵黃肌瘦的可憐樣,纂了纂拳頭,恨自己一時衝動找了這個禍害回來。雷剛後悔地問自己:“當初幹嘛這著急結婚?我大不了打光棍,現在不純粹讓這一家子吸血鬼給訛上了嗎?活該!別人辦事之前都會在腦子過好幾道,我傻不啦嘰的地啥也不想,活該我攤上這樣的啊。”雷剛的腦海頭一次閃過了離婚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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