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前方的部落與狼群的戰鬥仍然僵持,而且地上的屍體越來越多了。
這讓嬴子亦心感到了幾分感慨。
隻怕,這些部落的人全部戰死的話,他的血量,會突破到一千萬?
兩千萬點的血量也並不是不可能!
十幾萬具屍體,那是多龐大的血量!
簡直不敢想象。
當然,由於戰爭太過於慘烈,地上的屍體已然被撕碎得麵目全非,血量自然也會流失不少。
但可以肯定的是,若真的是十幾萬具屍體,一千萬血量,絕對不在話下。
這必須要在段時間內,若是過了幾天還未吞噬血量,那血量流失也就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到時候或許連一百萬的血量都無法得到。
這些事情都是後話了。
眼前的戰場,兩萬的部落之人,已然全部都被狼群殺光。
屍山遍野,堆積成山。
兩萬頭狼,對戰前後部落派遣出來的總共三萬人。
如今,還剩下一萬人仍然於狼群廝殺。
狼群這邊,損失的接近七千頭左右,還剩餘一萬多頭狼,數量上就能碾壓對麵的部落了。
從剛開始的人數相同,再接著部落派遣一萬人後數量的碾壓。
時間的流逝,讓狼群殺掉了對方許多人數,從數量上,都能做到完全碾壓部落之人。
如今,部落總共派遣了三萬多人左右,還剩下的人,隻有九萬人左右。
而狼群這一邊,不算在場戰鬥的,還有八萬頭。
兩者的數量差距,已然微乎其微。
更何況,最終戰場上的勝利者,必然是狼群的這一邊。
所以說,若嚴格算起來,狼群肯定會剩餘九萬頭,兩邊的數量已經對等。
不知不覺,部落的人已經損失了好幾萬。
這讓部落的領袖滿臉難看,大喝起來,再次派遣了三萬人手出擊。
三萬部落之人堅韌不拔,雖然心恐懼狼群,但還是義無反顧的選擇與對方戰鬥。
這一方麵。
狽並未派遣狼群出擊,眼看著前方部落的人數極速上漲到近四萬人,而它的這一邊,仍然是一萬多的狼群,沒有任何改變。
廝殺再次開始。
狼群不知疲憊的與前方人類交戰,牙齒咬掉一塊塊碎肉,將眼前部落之人的殺得隻剩下骨架。
場麵異常血腥,狼的攻擊方式非常簡單,但且有效,做到了,快準狠這三點!
一頭紮入人群,就能咬斷幾個人的脖子,帶走幾條人命。
此時。
一頭毛發沾滿鮮血的狼,將眼前的一個部落魁梧男子殺掉後,猛然衝去其它的戰場。
它是最初就存活下來的狼,也比普通的狼要具備更強的殺傷力與生存能力。
能夠活到至今,就證明它的非同尋常。
死在它手上的人,已經有不下於一百條人命。
它就是狼群的王,隻不過被狽的出現而改變它的威嚴罷了。
若狽不存在,它就是狼王!
同一時間,部落的一些驍勇善戰的,也存活了不少,他們艱難的殺掉狼群,還要麵臨著身旁狼的突然襲擊,可謂是身心疲憊。
他們和野獸可不同。
野獸是越戰越勇,他們是越戰越累,完全跟不上狼的速度,又要目不轉睛的時刻注意狼的動向。
高度集中的精神,再加上迅猛出擊的攻擊,讓他們疲憊不堪,仍然不敢有任何的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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