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引起的思考,出現了不同的見解。
不同的陣營,都是各抒己見,有著自己所堅持的理論,都無法被對方所說服。
在這部電影中,很多人都在探討著《我不是藥神》中,究竟誰才是有罪的一方,這個話題的熱度非常高。
原版藥廠、印度藥廠、警方、窮人、各方都有正反方。
蘇昱也曾經思考過這個問題,窮人有罪嗎?他認為吃不起昂貴的正版藥的人,如果有罪的話,那窮就是最大的原罪,但窮人就沒有資格活在這個世界上嗎?
他不這樣認為,就算窮是最大的原罪,但每個人都有活下來的資格,包括窮人,窮也不是他們的罪。
警方,同樣是無罪的,他們是維護法律,看似不近人情,但維護法律,本身就是他們的職責,他們不履行法律,才是最大的罪。
印度仿製藥廠,有罪,也是罪。
印度藥廠違反了國際法,違反了專利法,違法了很多法律,也破壞了正常的市場運作,對整個醫藥市場的發展是造成破壞性的影響,這是他們的罪。
但他們所做的事情,也救了很多人,救了很多原本買不起天價正版藥的窮人,可以買到他們的廉價藥而得到活下來的機會。
至於原版藥廠的議論是最大的,也是最激烈的話題。
原版藥廠最大的罪,就是他們通過這些救命藥,通過商業之名來大肆斂財,出售天價藥,讓大多數有需要的病人,因為買不起藥而失去生命。
但他們也是無罪的,藥企也和其他企業一樣,本身就是商業,賺錢是天經地義的,而且沒有利潤的話,根本支撐不起新藥的研發,不盈利的話,很多新藥根本不可能被研發出來。
站在哪一方思考,都認為是無罪的,但站在對立方的話,都是有罪。
蘇昱則是認為各方都是無罪的,病人想要爭取活下來的機會,這是天經地義的,而藥廠想要盈利,也是理所當然,警察維護法律,也是理當如此。
不過,他覺得這種事情,是需要尋求一個平衡點,不應該太過偏激,也不應該偏袒任何一方。
蘇昱不是這方麵的專業人員,但也是聽說過藥業有一個“雙十”定律,即一款創新藥的研發成功需要耗時十年時間,花費十億美元,甚至是需要更高的研發成本,才有可能會出現一款新藥。
新藥研發,麵臨著多種風險、技術要求高、資金投入大、研發周期長、市場風險高,比普通商業的風險要高太多。
如果沒有足夠的利潤,根本不會有資本投入。
資本家都是逐利的,不賺錢的行業,根本吸引不了他們的投入,也不會投入那多的金錢和時間,去做一件不賺錢的事情。
因此,藥品必須是可以盈利的,才可以讓資本源源不斷的加入這個行業中,才會出現越來越多的新藥。
可問題是,新藥不單單是有利潤的,而且還是暴利,淩駕很多行業的利潤。
蘇昱曾經看過一份資料,一種抗風濕藥的藥物,連續多年位居全球藥物銷售排行榜榜首,年銷售額超級過一百億美元,2018年的銷售額,更是達到199.36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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