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零二章 架構(續)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大蘋果 本章:第一七零二章 架構(續)

    “議政會架構簡單,隻設立議長一員,正副議長若幹以及日常主事官吏,均非實權之職。正副議長隻負責主持程序**務,重大發令發布**以及彈劾獎懲等事務需進行議決之時,正副乃召集匯總主持進行此事之人,無決定之權。議政會下設常務衙門,便由正副議長以及部分議政官員組成,可對日常常務進行處置,涉及國家大政方針重大事務以及重要人員任免獎懲之事,則需召集全體議政會人員共同議決。為避免各執己見意見不一久議不決的弊端,議政會采用的是少數服從多數的議政原則。在多數人同意之後,持不同意見者可保留意見,但卻需按照多數人的意見執行。我個人的意見是超過六成比例的議政官達成一致一件,則可議決此事。當然,具體比例,有待我等商榷。”

    林覺繼續滔滔不絕將心中的設想說出來,對於座中眾官員而言,腦海中更進一步的勾勒出具體架構和運作的雛形來,對於這全新的治理國家的組織架構既有些興奮期待,也有些不安和擔心。

    “林相,下官鬥膽問一句,這議政會可決一切重大事務,權力確實不小,然誰可約束議政官之權?議議政官之過呢?若議事以多數人而決,又怎可避免結黨串聯,相互拉攏之事發生呢?倘若議政會本身便不公允,又如何公允議政商討國家大事呢?”一名官員站起身來大聲問道。

    那官員年紀不大,不過三十許人的樣子,相貌清俊,頗有些風度。林覺認出了他,卻是湖南路安陽縣縣令徐子先。這個人名聲不顯,但是他能問出這樣的疑問來,讓林覺大為讚許。這說明此人聽進去了,而且是在認真的動腦筋思考這件事。

    “徐大人問的好!本相正期待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來,徐大人能提出這樣的問題,足見是在認真的思索此事的。早在兩個月前,我便在東華門外說過,權力必須加以約束和權衡,若權力無製衡無約束,則權力會無限膨脹,則最終不可收拾。我等既然要設計一種更先進的朝廷架構,則必須考慮權力的製衡和約束的問題。徐大人,各位大人,在內閣和議政會之外當然要有監察機構的存在。設立監察院,其職責便是監督、調查以及處置。不僅是對於內閣和議政會,而是對於整個大周各路府州縣各級衙門大小官員都要進行監督。對其履行官員職責、秉公用權、廉潔為官甚至是官員自身的道德操守監督。這當中自然包括徐大人擔心的議政官員的結黨營私黨同伐異**瀆職不公等等諸多可能發生的問題。監察院行事獨立於內閣議政會之外,將如鷹目神眼盯著所有人,每個人都要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各位或許要提出這樣的疑問,監察院獨立行事,則監察院官員自身若有不公該如何處置?很簡單,監察院由議政會議定產生,也將受議政會監督。議政會一旦發現監察院有瀆職不公**或超出職權之行,自然有權對其進行處置。這中間是個相互監督,相互約束的過程。為了保證相互的監督不涉於私,保證公允行事,需要有律可循,有律可依。所以,在所有架構完成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便是需要議政會商定各項律法,以作為所有大周上下行事的準則。要製定大周總律為綱,之後製定刑罰律以罰罪,民律以規範日常百姓行為準則。乃至製定方方麵麵的律法以細化,比如各行業當有行業律法,禮製當有禮律,甚至成婚生子當有婚律。監察院行事,便也製定監察律以規範。議政會的職責便是根據需要製定各項律法,讓整個大周上下行事皆有所規,行事皆有所度。到最後,所有的事務其實皆有律可依,有律可遵。做到在律法麵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權。最終,我們的目標是將人治規範為法治,整個大周將會運轉有序,不再會有人為的幹擾。當然,這個過程會很長,但隻要朝著這個大方向走,總會越來越接近最終的目的,而隨著目標的遞進,我大周也會變得越來越好。”

    眾官員的心中不知何種滋味,林相的這些描述對他們而言是一個嶄新的世界。人治到法治這句話不啻於是醍醐灌頂一般的讓一些官員頓悟。治理天下之所以不能盡如人意,往往便是因為人為造成的偏差,人有私欲人情,有特權作梗,有種種難以克服的阻力,便會造成種種惡劣的後果。很多事都是這變壞的,並且成為了理所當然,變得積弊難除。根本的原因其實便在於人治。若最終大周天下能以律法治天下,做到律法麵前人人平等,則會少了許多的遺憾和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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