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簡單!”
隨即,葉琛打了個響指,隻見精鐵製作的牢籠立刻開始變形,然後將那怪物的四肢全都綁了起來。
看著露在外麵的利爪,葉琛一揮手,那利爪立刻應聲而落,隨即一股血液噴湧而出。
拿到血液樣本後,張淳翔連忙著急所有科研人員進行檢測。
許久之後,終於有了結果。
“血液中含有一種非人類的細胞組織,這種細胞組織為軀體提供了強大的能量,而他本身的細胞,其能量已經消耗殆盡,所以我們必須要等非人類的細胞能量耗盡之後,才能讓他恢複過來!”張淳翔解釋道,“可是我有一點不明白的是,這種非人類的細胞組織,其富有強大的能量,能夠直接將人體細胞吞噬掉,可奇怪的是,這兩種細胞竟然此時能完美的融合生存!”
“這就是血魂蟲的妙用!”葉琛解釋道,“血魂蟲可以提供給細胞能量,更能讓兩種細胞處於一個融洽的狀態!”
葉琛沒有對這些人說血魂蟲的另一個特性,存活五百年。
永生,一直都是人類追求的目標,一旦讓人知道吞噬血魂蟲能夠存活五百年,葉琛不敢保證這些人會不會受到蠱惑。
一個小時後,那怪物終於消停了下來。
葉琛算了算時間,從安糖的家開始,到現在,這怪物的變身時間竟然長達兩個小時左右。
看著牢籠內體的一個男人,葉琛叫人打開牢籠然後為其穿起衣服,並且戴上枷鎖控製了起來。
這人本身的細胞已經被耗盡能量,所以陷入了昏迷當中。
直到第二天,這人才緩緩蘇醒過來。
葉琛看著這人,卻見這人有些迷茫的看著自己身上的枷鎖,然後打量著周圍的情景。
“這是哪兒啊!”那人迷茫的問道。
“你叫什名字?”葉琛質問道。
“我叫李帥,怎了?”那人疑惑的問道。
“你知道昨天發生了什嗎?”葉琛繼續問道。
“昨天?”這人頓時沉默了下來。
原來,這人本來是街上的一個乞討者,偶然間看到一個一個招聘廣告,獎金竟然有高達二十萬。
這的確是一個致命的誘惑,這乞丐毫不猶豫的就去應聘了,可讓人奇怪的是,乞丐竟然十分簡單的就通過應聘了,而且輕而易舉的拿到了酬金。
拿到酬金的乞丐十分配合的進行一係列的實驗。
直到記憶停留在他被注射一種綠色的液體後。
“那你知不知道你應聘的是哪一個公司?”葉琛問道。
“不知道,我不認識字!”那乞丐苦笑道。
“那你知道地址嗎?”
“就在王府街!”
眾人相視一眼,因為那正是美康生物的所在地。
這的確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消息。
葉琛突然想到了老白和柳萬迷的忠告,那就是千萬不要參與到這件事情來。
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已經超過了所有的想象,這事兒必須要天宮之界的人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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