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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芙蓉死後,原終於自己處境產生了懷疑,她始打自己的契約。
沒有什所謂的發財,更沒有什離勵誌的傳奇人生。
她就是沒有任何人權的包身工,而這種包身工是滬市很低下的職業,因為這一種定期賣身的雇傭製度。
她簽的那三年契,就將自己的命廉價賣了出去。
同她解釋那人,還清告訴她現在處境。
身為身工,在她身期間沒有人身自,一切要聽於包工頭,不準家,不準其廠家勞動,甚至連父母親屬也不準來探望,全部工資歸包工頭所有。
包工頭則提供極差的食宿條件,她若是死了自認倒黴。
得知自己的命被掐在金姐手,原主終於被嚇破了膽,再不同管事爭執。
發現原主慫了,其他娘不是同情原主,而是夥同金姐一起欺負原主。
這可是們匱乏生活中為數不多的娛樂。
原主受了刺,每天精恍惚的活著。
發現原主的情不對,姑娘們不但變本加厲的欺負她,還將自己的活都推給。
有時挨了打,也會想方設法從原主上出一口。..
似乎是想用原主的眼淚,撫平他們心中的不安。
在這些人如同BUFF的關照下,羅帶娣的身快速敗落。
從原本的實姑娘,變成了一步三搖的病秧子。
金姐是老板特意來看管包身工的,若是業績不達標,姐也會跟著吃掛。
發現原主生病後,金姐越發暴躁。
她來說原了活著好,她們這哪天不死幾人。
可若讓養個吃白飯的,老板說不定會將她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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