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貓夜酒吧,舒歌很快就在一個包廂找到了肇誌勳。
推門而入,看見肇誌勳的一,她便一驚。
昔日的肇誌勳,在他這個年齡的中年男性中,倒也算得上是衣冠楚楚,文質彬彬。
可現在,就像一灘爛泥,一隻死狗。
似乎很多天沒洗澡了,渾身髒兮兮,夾雜著酒味,臭烘烘的。
更讓人觸目驚心的是,他臉上的烏青腫脹還沒完全消,像是被人暴揍過。
左臂纏著繃帶,掛著甲板,明顯是骨折了。
手掌也被紗布纏著,像是受了很嚴重的傷。
渾身上下,簡直沒有一塊好皮好肉。
此刻正坐在地毯上,靠在沙發上,迷迷糊糊,爛醉如泥。
她走過去便斥了一聲:“肇誌勳,你這段日子躲在這幹什——”
肇誌勳被吼得一個激靈,就跟受了驚嚇似的往後縮去:
“別,別打我!我錯了還不行嗎?”
舒歌見他怕成這樣,眼一眯,上前伸出手,還沒碰到他,他更是受了驚似的一個哆嗦,往後縮,哭得哪還像個成年男人,又將被包成粽子的手伸出去:
“……別打了孟秘書,求你了,你看我的手指沒了……都成廢人了,我也依了你的指示,再不敢出現在元首麵前了,你還想怎樣……”
舒歌咯一下,這才看清楚肇誌勳的手掌上,有兩處地方,黑咕隆咚的。
竟是活活缺了兩根手指。
再一聽他的話,心思更是一動。
孟秘書?
所以,是孟姍代替楚修止對肇誌勳執行了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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