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室亂象已顯,野有遺賢。
特別是武者,被埋沒於鄉野之間的人,數不勝數。
劉正的想法是,京師人才濟濟,找一個漏網之魚,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於是就拖著郭嘉,閑逛南市。
天子腳下,也有流民。
據說是,黃巾軍騷亂之後,背井離鄉的,有錢人。
一年的蹉跎歲月,人活著,錢沒了。
河東楊縣,有一少年,姓徐名晃字公明。
攜母逃難,南市棲身。
本來家資巨富,一年坐吃山空。
更有老母病重,尋醫問藥,花費巨大。
徐家財富,一病耗光。
徐晃至孝,寧可討飯,侍候母親,也不敢棄母,出外勞作。
徐晃母子的生計,日益艱難。
後來徐晃,想出了一個主意,花了十枚銅錢,找士子題字一副:
代人受杖,一貫十杖;先錢後杖,童叟無欺。
怕人不明白,又用白話文寫一遍:
代替有錢的罪犯挨板子,一貫錢十板,按量計價,先交錢,再受刑。
徐晃不由自主的,感激起曹操來。
若不是當年“五色棍”,刑責不避權貴,杖下一視同仁。
後繼者保留了,五色棍的傳統,為了公平起見,特許罪犯花錢買人受杖。
既不違反法令,又給權貴一個台階下。
畢竟當眾受刑,丟的不是人,是麵子。
也不知道是誰,成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總之,代人受過,成了灰色產業,還形成了,一條利益鏈。
徐晃為了救母,一個月前,代人生受百杖。
事主見徐晃硬氣,贏得了麵子,加賞十貫。
二十貫錢財,母子倆省吃儉用,倒也熬過來了。
如今又到了,代人受過的好日子,傷勢初癒的徐晃,扶著母親,來到南市官坊。
靠著牆沿,拉開橫幅,招攬生意。
有事主罪責兩百杖,說是拐賣良家婦女,被她丈夫堵在南市,告了官。
判罰:兩百杖,活則免罪,死了就丟亂葬崗。
這是最重的天罰,取其聽天由命之意。
監刑官,給了事主一刻鍾,若是找不到,代受刑杖的人。就得事主,親自領受刑杖。
兩百杖,也叫做必死杖。
這是判官恨事主,喪盡天良。
這才加重了處罰。
然而上天,有好生之德,該給的一線生機,還是要給的。
這才有了,一刻鍾的緩刑期。
事主重賞五十貫,買人代刑。
兩百杖,九死無生,誰都不敢接。
徐晃初來乍到,見母親病重,又有事主重賞,就有些心動了。
然而聽完事由之後,徐晃猶豫了。
買賣婦女,天理難容。
若是代其受過,那也禽獸不如。
事主見徐晃心動,便加價一百五十貫,以兩百貫買命。
劉正和郭嘉,來到南市的時候,正碰上徐晃與事主,達成協議。
寫下了楊縣徐晃,隨後咬破手指,就要按下。
劉正大喝一聲:“等一下!”
監刑官上前見禮,問候說:“大人,請吩咐!”
郭嘉問:“河東徐晃字公明,楊縣人。你可知道,是替什人受罰嗎?”
徐晃拱手說:“大人,我知道!”
郭嘉又問:“代人受刑。雖然沒有律條約束,但是卻自有行規。十不接,你知道嗎?”
徐晃回答說:“小人背過幾次。”
郭嘉說:“凡是拐賣婦女者,不接!這一條你也背過了嗎?”
徐晃點了點頭,承認自己知道。
郭嘉怒了,居然明知故犯。
徐晃反駁——老母病重,為孝忘規,以命相抵,又有何不可呢?
劉正說:“拐賣婦女,天理難容!協議未成,不準代刑。”
劉正又問監刑官:“一刻鍾的時限,到了嗎?”
監刑官回答說:“大人,時限剛過。”
劉正便讓監刑官,立即執法。
就這樣,拐賣婦女者的,一線生機,愣是讓,劉正和郭嘉,給斷絕了。
就這樣,當眾拿了事主,重打兩百刑杖。
杖過八十,人無生息。
繼續打下去,完刑兩百杖。
拐賣婦女者,成了一堆肉泥。
麻席一卷,棄屍亂葬崗。
劉正見徐晃,為了活命,居然同意,代十惡不赦之人受刑。
心中不喜,就不想理會。
郭嘉問劉正:“侯爺,徐晃勇武,你也看不上嗎?”
劉正說:“徐晃勇力,不輸叔至。然而他為了活命,不擇手段。這樣的人,要來何用呀?”
正在這個時候,一位病入膏肓的老婦人,開口說話了。
徐家門第,亦知忠義,識善惡是非。
奈何老婦有恙,拖累我兒。
這才失了道義,棄了堅守。
侯爺若是,堅持怪罪,老婦願意,一力承擔。
還望侯爺,給我兒徐晃,一個機會。
以免他,流落街頭,淪為賊寇。
老婦說完,就要下跪磕頭。
劉正忙扶起她說:“老夫人言重了。”
劉正繼續,講自己的道理,人生在世,貴在堅守本心。
怎能夠,為了活命,就忘記了,做人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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