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第三個視頻。
打開後,畫麵是國家專利部門的官方網站,然後光標出現,在搜索欄輸入“新式井蓋”四個字,很快便出來搜索結果。
新式井蓋發明技術:創新式井蓋,具有如下功能……
發明人:孫大國(身份證號,照片)
視頻結束。
@XX監獄:國家專利部門的官方網站上隻有新式井蓋發明技術的說明和發明者是誰,並沒有發明者是怎發明新式井蓋的過程。貴單位說沒有條件把孫大國的發明過程拍攝成記錄片,對不起,你們誤會了,我不是索要紀錄片之類的視頻證明,而是要求孫大國對新式井蓋的技術進行說明和示範。
如果孫大國真是新式井蓋的發明者,那他就應該懂得新式井蓋的全部原理和技術,並且親自闡述並做示範應用,這樣才能作為減刑的重大功勞和作為推廣勞改教育榜樣的典型受到特殊對待。
你們說對嗎?
@XX律院:抱歉,在發出證據1的長微博之前,我已經找到了當年孫大國所犯罪行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溝通情況,沒有一個受害者及其家屬說得到了孫大國的巨額賠償,也沒有達成任何諒解!
所有受害者和家屬都對孫大國痛恨無比,表示什賠償都不要,唯一的要求,就是判處孫大國死刑。
當年孫大國被貴單位判處死刑後,受害者和家屬拍手稱快,以為大仇得報。
但是令人震驚的是,這些受害者和家屬並不知道,孫大國後來竟然被貴單位秘密改判為死緩,到現在還活得好好的!
當他們得知這個消息後,悲痛、憤怒、仇恨……我簡直難以形容他們的情緒。
所以我想問一下貴單位,既然受害者和家屬沒有得到巨額賠償,也沒有任何和解意向,那貴單位為何在官方微博上這說?
孫大國從死刑改判死緩,又是根據什法律依據?就是因為孫大國真誠悔過嗎?
如果孫大國隻要真誠悔過,就可以減輕刑罰,那是不是所有死刑犯隻要表現出後悔內疚,都可以獲得緩刑?
正是由於貴單位和公眾的信息不對等,所以我們群眾才希望貴單位能夠真誠相待,而不是秉著人民賦予你們的資源和權力高高在上,反過來覺得人民群眾可笑,不屑回應。
接下來是一係列圖片。
可以看出來,這些圖片都是從視頻截的圖,很像是林小果在證據1發布的長微博展示的視頻。
但是細看,就會發現不一樣。
因為林小果在證據1發布的視頻,拍到的孫大國等人,都是側麵的,不是很清楚。
而這些圖片,卻是從孫大國等人正麵拍的,並且調整了焦距,看的很清楚。
孫大國那具有極高辨識度的凶惡相貌,即使是隻看過他身份證頭像照的陌生人,也能一眼認出來。
圖片孫大國等人已經衝過來把林小果按在了車的前蓋上,一群人明顯是在一邊毆打,一邊撕扯林小果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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