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二十四條罪狀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楚人十八子 本章:第203章 二十四條罪狀

    接下來的日子,袁方主要是抓城防建設,他幾乎每天都泡在建設工地上,其目的一是督促和鼓舞,二是把好質量關。

    不知不覺這樣的日子就過去了大半年,袁方這風平浪靜,而朝堂上東林黨和閹黨之間的紛爭更是刀光劍影的相互討伐。

    京察剛剛結束,朱由校就任命魏忠賢以司禮監秉筆太監領東廠事,給予魏忠賢很大的權利。

    過完年沒多久,魏忠賢就向東林黨人舉起了屠刀,他先是令許顯純把汪文言抓進了詔獄進行嚴刑拷打,想從他招出東林黨人的罪行,汪文言是個硬骨頭,寧死不屈,四月初,被許顯純打死在獄中。

    這件事情傳到袁方這,他知道朝廷將會有一場血雨腥風,現在他隻能是靜觀其變,雖然身在寧遠,卻時刻關注著京城的風雲。

    袁方有他的一套完善的情報係統,所以京城所發生的事情他都能夠及時知道。

    六月初,楊漣開始彈劾魏忠賢,並羅列了二十四條罪狀,這個消息很快就傳到了山海關。袁方剛剛得到這個消息,就接到了孫承宗的急招,讓他連夜趕回山海關議事。

    袁方知道,孫承宗招的這急,一定是為魏忠賢的事情,果然,他一見到孫承宗,孫承宗就拿出了楊漣彈劾魏忠賢的二十四條罪狀的副本給袁方看。

    孫承宗極度地憤怒:“好你個魏忠賢,竟敢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袁方你你就整頓人馬隨我進京收拾魏忠賢!”

    袁方勸道:“恩師先不要衝動,請聽學生一言。我們先弄清楚魏忠賢之罪,在起兵不遲。”

    孫承宗道:“楊漣的折子上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你也看看吧!”

    袁方打開本子看了起來。

    其年六月,漣

    遂抗疏劾忠賢,列其二十四大罪,言:

    高皇帝定令,內官不許幹預外事,隻供掖廷灑掃,違者法無赦。聖明在禦,乃有肆無忌憚,濁亂朝常,如東廠太監魏忠賢者。敢列其罪狀,為陛下言之。忠賢本市井無賴,中年淨身,夤入內地,初猶謬為小忠、小信以幸恩,繼乃敢為大奸、大惡以亂政。祖製,以擬旨專責閣臣。自忠賢擅權,多出傳奉,或徑自內批,壞祖宗二百餘年之政體,大罪一。

    劉一、周嘉謨,顧命大臣也,忠賢令孫傑論去。急於翦己之忌,不容陛下不改父之臣,大罪二。

    先帝賓天,實有隱恨,孫慎行、鄒元標以公義發憤,忠賢悉排去之。顧於黨護選侍之沈紘,曲意綢繆,終加蟒玉。親亂賊而仇忠義,大罪三。

    王紀、鍾羽正先年功在國本。及紀為司寇,執法如山;羽正為司空,清修如鶴。忠賢構黨斥逐,必不容盛時有正色立朝之直臣,大罪四。

    國家最重無如枚卜。忠賢一手握定,力阻首推之孫慎行、盛以弘,更為他辭以錮其出。豈真欲門生宰相乎?大罪五。

    爵人於朝,莫重廷推。去歲南太宰、北少宰皆用陪推,致一時名賢不安其位。顛倒銓政,掉弄機權,大罪六。

    聖政初新,正資忠直。乃滿朝薦、文震孟、熊德陽、江秉謙、徐大相、毛士龍、侯震暘等,抗論稍忤,立行貶黜,屢經恩典,竟阻賜環。長安謂天子之怒易解,忠賢之怒難調,大罪七。

    然猶曰外廷臣子也。去歲南郊之日,傳聞宮中有一貴人,以德性貞靜,荷上寵注。忠賢恐其露己驕橫,托言急病,置之死地。是陛下不能保其貴幸矣,大罪八。

    猶曰無名封也。裕妃以有妊傳封,中外方為慶幸。忠賢惡其不附己,矯旨勒令自盡。是陛下不能保其妃嬪矣,大罪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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