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個時候開始,丁蘭柔就發誓以後的生活一定要超過初慕筠,她也要穿著漂亮的裙子被一群男生圍在中間,最好再把初慕筠踩到腳下。
這個夢想從她五歲開始一直到十九歲,一共十四年。她等了十四年終於找到機會了,於是她把初慕筠踩到了腳底下,自己穿上了漂亮的裙子,就連她的男友也被自己搶了過來。
丁蘭柔以為自己的夢想從此以後就實現了,自己再也不是當年那個隻能在人群外麵默默看著被眾星捧月一樣圍在中間的初慕筠的小女孩了。
自從初慕筠進了監獄,初家一落千丈而她家起來以後,有一段時間她做夢都能笑醒。她睡著初慕筠的男友,住在她曾經住過的房子,花著本應該屬於她的錢。
這一切都是那美好,可是美好的事情總是短暫的,僅僅隻讓她享受了五年的時間,初慕筠就從監獄麵出來了。
她原本以為,即便初慕筠從監獄麵出來了,她也隻能是任自己隨意擺布的一個布娃娃的,等到她沒有利用價值了就狠狠的踩兩腳然後踢開。
可是事情卻不是她想象中的那個樣子的,這個布娃娃不僅脫離了她的掌控,還不斷的提醒她,曾經的惡夢又回來了,她又回到了那個隻能在人群外麵看著初慕筠的小女孩。
剛剛醒來的丁蘭柔有一瞬間的失神,她的眼睛充滿了憤恨和不甘心。等她完全清醒了過來,她才反應過來原來她在書房睡著了。
整個書房陷入了一片黑暗當中,隻有外麵的月光灑進來給所有的東西撒上了一層柔和的光圈,鳳尾魚依然綠蘿的下麵自由自在的遊來遊去。
丁蘭柔卻沒有心情看這一切美好的事物,她看了看手表,時針指向了十一點的位置,他們出去了五個小時還沒有回來,丁蘭柔的怒火瞬間又燃燒了起來。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