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下,離婚可是件丟人的事情,不到萬不得已的地步,誰會離婚?
尤其是李麗娟,之前風光嫁到城頭去了,當時馬玉梅還在生產隊人跟前吹噓了好久。
如果李麗娟離婚了,別說離婚本身會鬧成笑話,最重要的是她當初的炫耀直接變成打臉了。
所謂家醜不可外揚,李麗娟的事兒,家人知道沒關係,但不能捅出去說,不然會被人拿出來恥笑。
反正她絕不同意李麗娟離婚,害怕淪為笑話。
“不行,離婚不成!
你不嫌丟人,我還覺得丟人呢!
當初你嫁到城去,生產隊誰不知道,誰不羨慕?
你要是離婚了,估計天天被人嚼舌根子笑話呢,不知道得說出多難聽的話來。”馬玉梅氣呼呼的說著,對離婚持反對意見。
李麗娟苦著一張臉道,“媽,我離婚了會鬧笑話,可也比我丟了命來的強啊?不離婚,繼續待在宋家,我遲早會被逼死的。”
馬玉梅道,“麗娟,不是媽不心疼你,可你也得考慮到實際情況啊?
還有,你和宋文兵離婚了,該不會要回娘家來住吧?
我醜話說在前頭,你去你奶奶那兒沒關係,我這兒不能留你了。
你說你一個女人,又大著肚子,以後還會有孩子,真和宋文兵離婚了,日子又能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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