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問題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牧童騎神牛 本章:糧食問題

    宋朝的疆域比漢代、唐代要小很多,但是宋帝國的經濟文化居於當時世界最前列。邊境長期重兵防範北方少數民族政權,以及從宋真宗朝開始的對外賠款,使得宋帝國的運營成本日漸增大,這是宋朝稅賦為唐朝7倍的主要原因所在。

    眾所周知,無論是國內貿易還是對外貿易,宋代都取得了較大成績。但是巨大的經濟壓力使處於農耕文明的宋帝國對農業不得不加倍重視,為維持內部社會穩定,同時也為獲得更多更持續化的稅收,宋朝政府在農業開發、糧食生產中也有可圈可點之處。

    首先,鼓勵增加耕地麵積、擴大糧食生產是宋朝政府300多年積極推行的農業方略。人口是決定治國方略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漢代人口最多時為5000多萬,唐代在開元盛世時有6000萬左右人口,宋代到了宋仁宗年間人口數與唐代最高值相等,到宋徽宗時期,帝國人口超過了1億,幾乎是漢、唐帝國的兩倍(《中國經濟通史》)。人口增加了帝國“飯碗”的負擔,使整個宋代不得不為增加糧食生產絞盡腦汁。

    有地才有糧。要增加糧食產出,必須得有適合種糧的田地,宋帝國為此積極運作。史料顯示,宋代開國皇帝宋太祖開寶末年到宋真宗天禧末年,曆時60年時間,宋帝國的耕田從295萬頃上升到524萬餘頃,相當於從唐太宗到唐玄宗天寶年間花了110多年時間所達到的墾田麵積,可見,宋代農業開墾力度和業績超過了唐朝。

    宋朝提倡農業開墾有係統的政策配套。五代時官府對農民苛刻盤剝,造成農村“百姓失業,田多荒蕪”的情形,宋朝建國後,比較注意減輕“涉農”稅賦,鼓勵農民開荒拓地。

    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閏八月,下詔書:“告諭百姓,有能廣植桑棗、開墾荒田者,並隻納舊租,永不通檢。”(《宋會要輯稿》)——用經濟杠杆來鼓勵百姓多開荒墾地。此後還承諾新開的耕地一定時間內不收租稅,直到開墾荒田的農戶覺得自己可以繳納租稅了,政府才開始征稅,“直俟人戶開耕事力勝任起稅”而且即便收稅,也是20的稅率,這在封建時期算是很低了,更重要的是,政府承諾這一政策長期有效。

    宋帝國還規定,各地官員膽敢巧立名目多收稅的話要治罪,對於征收農民過多田租的官吏罪至死刑。——如果這項政策很好地執行的話,可以說,政府給老百姓開墾田地吃了“定心丸”,激發了農民“創業”積極性。思路中文網首發╭ァんtts:sしzヤ

    帝國中期,著名的王安石變法對於“涉農問題”非常關注,其中之一是頒行農田水利法,既允許無地農民開荒墾地,又改善了灌溉條件,田地得到了大幅度開墾。截至變法後期,全國新開墾田地33億畝(《中國經濟通史》)。

    據統計,宋帝國的兩浙路、江南東西路、福建路和成都府路,是全國田地墾辟最多的地區(《中國經濟通史》)。——可以看出,這些地區在千年之後,依然屬於我國經濟最為活躍的地區——其中,兩浙路更是宋代開墾田地最多、質量最高的地區,“膏腴沃衍,無不耕之地”,南宋末年達到“浙間無寸土不耕”,可見即便是到了宋朝末期,百姓賴以口食的糧食生產也絲毫沒鬆懈。

    其次,宋帝國還把開墾田畝與官員的業績考核掛鉤。為鼓勵農業生產,宋帝國除了借耕牛、稻種給農民,免除農具稅、耕牛稅等,還注重發動官員對糧食生產的有效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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