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時空。
1629年5月22日。
巴爾喀什湖淡水區沿岸。
初夏時節的草原已經遍地的墨綠色,托巴爾喀什湖淡水的福,附近的水草茂盛,各種野生的動物來往於其中,讓它們經過的路雜草時時左右搖擺著。
這片土地已經很久沒有人跡了,在那兩支野蠻軍隊在這火拚之後。
失去了人類的蹤影之後野生動物更多了,除了天敵,它們生活的很幸福,至少不用擔心來自人類的覬覦目光。
令它們不解的是,已經全部沒了的兩方軍隊中的一員,那黑皮膚的人類為什又突然回來了?而且象是受了傷的樣子。
高大的野草根下,對於兔子們來說這草確實高了些,它們歪著腦袋望著在湖邊處理獵物的黑皮膚人類,眼神中帶著明顯的好奇之色,一直在碎碎念著的他也不知道在說了些什,難道這人類是傻的嗎?
“我真是活該,為什要來個什苦肉計,雖然未來的科技發展我這腿並不怕殘,但這苦也未免太大了些,生生給自己的大腿來了這一刀,唉……”
“自找的,自找的,我從沒覺得自己這傻過!”
“就算我完好地回去了,就憑我巴拉甘這八寸不爛之舌,肯定可以活下來,而且還得風光的回去,我的同胞之中象我如此出彩的人可不多,阿克薩將軍需要我這個典型,就算他再不高興,而且也不見得他不高興我回去!”
沒錯,在動物們眼中傻子人類就是巴拉甘,他再次回到了這片土地,因為回去也得個好理由,所以他自作聰明的在大腿在狠狠的劃了一刀,變成了三等殘疾之人。
“我必須要在帝國位於馬達加斯加的軍隊撤退之前回去,也許屬於我巴拉甘為人類立的第一功就在此事之了。真不知道雲懿陛下哪來的那先進的東西,豆子大小的東西直接融入了我的後腦,而且還可以遠程操控或是發送信息,看來我回去的機會也大了很多,至少不用擔心自己會暴露。”
巴拉甘邊處理著手中的獵物,一邊嘀咕道,讓他這種性格的人一個人在荒野外獨處實在是難為他,沒人陪他說話隻能自說自話了。
“看來‘偉大的巴拉甘’再次作了正確的選擇,就憑雲懿陛下手中的高科技事物,這可遠超目前人類的想象,不管是為了人類,還是為了自己,目前選擇加入帝國都是無比的正確,‘偉大的巴拉甘’還是英明如初,嘿嘿……”
自顧自得意笑著的巴拉甘洗了洗手,提起了獵物往岸邊草叢走去,他臨時的家就安在不遠處。
沒有多大的功夫就來到了由原來留在這的帳篷搭建的臨時住所,破破爛爛的外表似乎一陣風都能刮跑,但巴拉甘為了它可付出了不少的心思,至少要多做些痕跡證明自己在這生活了許久。
熟練的生起火堆,架起烤架,調料?除了苦澀的鹽巴,其他的就別想了,他是在這求生的,不是來享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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