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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微泛紅槍管噴出龍息似的光,禮花似的彈幕夾雜著煙打在犯身上,在鉛彈攜動能下,胸口和脖像被重重摔在地上的玻璃一樣四分五裂。
看著地上碎成一煤炭的嫌,端著霰彈槍的莉莎相的滿意,甚至驕傲的翹了小下巴。
了不起的莉莎警長,又一次從邪惡的罪手中拯救了白鯨港的人!
當然,間遭遇了些小小的挫折(指點兒跟丟),也給白鯨港的人民製造了一小小的麻煩(指多次使用手榴彈炸街,弄塌不少木棚和房子),險些暴露身份(指被發是施法,不過反正嫌犯了所以也沒人知道)……
但是和結果相比,一的一切,顯然都值的!
要說有什讓女孩兒特別遺憾的地方,大概就是能生擒嫌犯,畢竟一個著的嫌犯更值(因某監護人未盡職責的緣故,莉莎不太能分得清重要和錢的區別)。
至於另一個,則是因為對方最後並未認罪,導致她沒能扣扳機的時候說出以警長的名義,宣判罪犯的死刑!
莉莎覺得這句話非常帥氣。
從作到表情,她練習了不下二十遍,司令部鏡可以證這一點——上麵至今仍留霰彈槍留的彈坑。
唔……
就是因為到最後嫌犯也沒認罪,辛苦練習的動作和口號結果完全沒用上…剛想到這,開心的莉莎立刻氣呼呼的鼓起了腮幫,惡狠狠的眼神瞪著地上的碎煤炭。
雖很生氣,但莎未忘記自身為警的重要職責;她蹲下身體,在滿的碎片之間開摸索尋找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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