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風點點頭,歸攏了一下剩餘的肉,野豬的豬頭和蹄子跟雞肋差不多,不像家豬肉那多,但扔了卻又有些可惜,幹脆留下來給旺財當零嘴得了。
此時屋子的陳雨荷探頭出來,小臉上掛著幾道黑灰:“喂,水燒開了,什時候燉肉?”
淩風回頭看了她一眼,噗嗤一笑說道:“看把你急的,馬上來!”
家沒有高壓鍋,所以隻能燉最細嫩的排骨和脊,這些也剩下了十幾斤,足夠三個人吃的了。
太陽落山之後,淩風家的鍋散發出一陣濃濃的肉香,陳雨荷陶醉的深吸一口氣:“好香呀!”
她臉上的黑灰還在,淩風出於惡作劇的心理沒提醒她,莫嬌蘭也不知道怎想的,竟然也沒說。
眼看著肉馬上句要熟了,淩風忍不住問道:“今晚吃大餐,要不要喝點酒?”
“好啊!”莫嬌蘭馬上點頭。
而陳雨荷卻是一臉警惕:“喝酒?你不是想把我們灌醉,幹什壞事吧?”
“傻瓜,我要是想幹壞事,你不喝酒也能幹!”淩風笑道。
一句話說的陳雨荷臉色發紅,心說也是這回事,自己跑到人家家住了兩天,不也沒出事嗎?
於是點點頭:“那好吧,喝點就喝點,誰怕誰啊!”
淩風得到兩女許可,馬上跑出門,直奔村的小賣部。
到了之後,聞到屋也傳來一陣肉香,他笑著喊道:“老張,別忙著吃肉,給我來瓶酒!”
聽到他的聲音,小賣部老板急匆匆的從後屋跑過來:“是淩風啊,今晚大口喝酒,大塊吃肉啊?”
“可不,就是這想的,你這什酒最貴?”淩風笑著問道。
莫嬌蘭跟陳雨荷都是富家千金,什好酒沒喝過,但村條件有限,他也隻能買最貴的了。
結果老張微微一笑:“最貴的不見得最好,我這有存了二十年的高粱白,給你拿兩瓶得了!”
說著,老張跑到後屋,很快拿出兩瓶白酒,因為時間久遠的關係,那上麵的標簽都快磨沒了。
淩風倒是知道這個酒,小時後父親就喜歡喝這個,那個時候民風淳樸,商品都是貨真價實,這高粱白可是正經的糧食酒,一點不摻假,但可惜的是,後來這酒就沒得賣了。
“好家夥,老張,你家還有存貨啊?”淩風驚喜的問道。
“什存貨啊,那是以前進貨的時候忘了一箱在廂房,後來廂房變成柴房,前陣子才被我發現,要不然怎可能留到現在?”老張笑道。
“行,這可是好酒,多少錢?”淩風點點頭,準備拿錢。
結果老張一拍他的手:“說什呢?連續兩次吃你給的肉了,我還能跟你要錢?拿去喝!”
“別啊,畢竟存了二十年,這酒拿到外麵,一瓶賣一百都沒問題!”淩風說道。
老張瞪了他一眼:“我根本就沒打算用它換錢,留著自己喝的,別囉嗦了,趕緊拿走,我後麵肉燉著鍋呢!”
淩風無語,這老張也是個吃貨,為了不耽誤燉肉,話都說不利索了。
於是他也不再客氣,美滋滋的提著兩瓶陳年好酒回到了家。
飯桌已經擺上,香菜,蒜泥都已經備好,淩風進門一看就知道這是莫嬌蘭的手筆,陳雨荷這丫頭才不會這細致呢。
把酒放在一旁,掀開鍋看了一眼,發現肉已經燉爛,於是他馬上宣布開飯!
片刻之後,一大盆就野豬肉端上了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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