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疑點有兩個。
一是如果孫大富是凶手,為什不是得手之後就下手,而要過一段時間才下手。
如果怕對方把事情鬧大,得手之後就下手不是更加方便嗎?
畢竟後麵如果想再下手可就未必能夠有機會逮到人了,而且還更容易在其他人麵前暴露自己。
二是根據吳玉香的日記寫的,民國三年聖誕節的時候,因為發現了廢棄屋子的幾具屍體,才知道了這件案子。
那為什發現屍體的地點是廢棄的屋子?
埋起來豈不是更加不容易被發現?
也不知道那些屍體是後期運過去的,還是凶手動手的地點就在廢棄屋子。
吳玉香的日記就寫了那一段話,不好判斷。
葉蒔蘿站起身來。
嗯,民國三年聖誕節,這個日子還是挺好記的,回頭看看能不能在這棟別墅翻到當時的報紙。
葉蒔蘿走到書房門口,嚐試著伸出手臂。
手指自然地越過了門框範圍。
她又伸出一條腿,毫無阻礙地跨了出去。
看來禁錮的時間點已經過去了。
葉蒔蘿搖晃了一下手的小鐵盒,盒子輕輕巧巧的,感覺不到半點重量。
她打開小鐵盒的蓋子,孫大富跌跌撞撞地摔在地上,緩了幾秒才站起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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