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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點小事在女主光環的照耀下,還重要嗎?
答案是不重要的親——
這都是小事。
一場風花雪月的夜晚過後,劉禪再次勸說林月兒將張長柏趕走,而這一次林月兒“勉為其難”的同意了。
白吃白喝,還沒有貢獻。
這種情敵留在身邊,你當劉禪是傻的?
“長柏,這件事情我也不願意,但是、但是劉禪非要這樣做。”
林月兒在張長柏麵前一陣的哭天抹淚。
看著眼前這個戲精,張長柏一臉的冷笑。
你當我是劉禪那個傻子?
這話都能信?
還不是你嫌貧愛富,嫌棄我沒有本事?
甘心嗎?
不甘心呀。
想走嗎?
肯定是不想呀。
身無分文,自己還能去哪?
而且自己跟劉禪是情敵關係,難道還指望人家給你路費?
想想都知道不現實的好不好?
最終張長柏心麵一橫,決定走,但是不能平白無故的就走。
好歹要撈點好處。
別人不給你,你不會偷嗎?
劉禪這邊的錢財自己別想了,人家身邊的人恨不得眼睛掉在自己身上。
可是劉禪的不能拿,不等於女主的不能拿。
是的,林月兒藏著一批金首飾,這件事張氏不知道,但是張長柏卻是知道的。
畢竟兩個人有了夫妻之實,關係要親近一些。
很多時候林月兒對於張長柏是並不怎設防的,這時間長了難免就會有疏漏的時候,一次偶然的機會,張長柏發現了。
但是這件事張長柏可沒有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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