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的評論眾說紛壇,大多數都是在維護陸爸的。
畢竟,很多人都是討厭出軌和勾引有夫之婦的。
他們心巴不得這種人去死,特別是那些被禍害過的人,但是他們有不敢,所以看到有人敢做出這樣的事情,心打心眼的佩服,做不了別的,隻能通過輿論壓力,脅迫警方盡量給他往輕判。
雖然有一些偏激的言論,會說什——
“殺的好,建議給這個男的發個錦旗,上麵寫著‘為民除害,令等美名’!”
“幹掉社會敗類不是好事嗎,不殺留著他繼續禍害別的女性嗎?”
“幹的漂亮,這個寂寞浪子就該被淩-遲,直接刺死太便宜他了?”
“誰知道英雄的銀行卡卡號,我想給他打點錢來疏通那邊……”
“樓上加我一個,我出一千。”
“我出一萬……”
眾口鑠金,群眾的言論是可怕的。
但是,這隻是情緒化的表層輿論。
真要是依照這種大眾憑著情緒的表層輿論來判定一個人的罪過,那法律也就沒有必要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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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爸殺人一案,最終是陸爸被判了**,緩刑6個月執行。
網友們輿論發展的快,但是忘事也快。
沒過十天半月,基本上就忘了這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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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下午四點,桂市大院。
陸淺草家門口。
“叮咚——”
“叮咚——”
隨著一聲聲的敲門聲,一遍遍的響起,但是就是沒有人來開門。
奇了怪了,她就出去玩了一會,她記得是兩點下去的,她出去的時候媽媽還在家呢,而且媽媽也沒有提前告訴她自己要出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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