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再無其他多餘的文字贅述,隻不過放了一張帶公章的律師函。
律師函,隻針對了一個人、一件事!
秦晚煙造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
這條律師函,可以說精準打擊,吃瓜網友們一下子就懵了。
怎……怎就成了造謠呢?!
造謠不是營銷號才會幹的事情嗎,秦晚煙可是明星,明星也會造謠嗎??
…
而秦晚煙也傻眼了。
經紀人打來電話訓斥:“你能再蠢一點嗎?就算要發,你也偷偷找個營銷號發,自己下場,豈不是直接往槍口上撞?你不知道相宜大哥是國內頂尖的律師嗎?!”
秦晚煙那叫一個有苦說不出。
營銷號的影響力哪有明星的大,由她秒發再秒刪,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另外,過去一年相宜說大哥討厭她到了極點,別說為她出頭,理都不會搭理她一句!
可現在,為什相琛出麵了?
還直接給她來個律師函警告。
秦晚煙心中暗罵,她不就發了個微博嗎,至於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嗎。
“我會妥善處理的,你不用擔心。”
說完,秦晚煙掛了電話,琢磨了會兒,編輯了條微博發出去。
【秦晚煙v】: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也很抱歉,我沒想到自己的手機信息會泄漏,更沒想到會有人盜號發我和相宜的聊天記錄!
她和我曾經是好姐妹,哪怕漸行漸遠我也依然為她送上祝福,事發之後我有積極聯係她向她道歉,可是她也沒有給我回應。
至於造謠,那非我本意,更非我所為。
法律是公平的,但有人選擇用法律來捍衛正義,有人選擇用法律來維護一己私利……算了沒什好說的,我可以為了不屬於我的錯誤道歉,但是……
@相宜,回我一下微信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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