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收買人心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了了一生 本章:第210章 收買人心

    “失憶之王 (xinshuhaige.com)”

    蘇中良被進去之後,心路曆程是比坐過山車還要刺激的。

    剛開始的時候,他覺得這隻是普通打架鬥毆,賠點錢就可以了事,實在了不起,那就被關幾天。

    然而警察卻告訴他,被毆打的貳先生身上多處骨折,如果故意傷害罪成立,他將被處以半年以上,三年以下**。

    蘇中良當時就被嚇到了,他僅僅隻是因為當時被逼著吃了魚內髒,心情不好,又看到胡開敏跟貳先生在一起,醋意大發,想教訓一下貳先生出口氣罷了,完全沒想過事情鬧那大。

    真要被判個一年半載,那他可就什都完了。

    然而被關押後的第三天下午,他就被取保候審了,他的律師給辦理的。

    蘇中良莫名其妙,自己哪來的律師?

    難道是前妻給找的律師?不可能,那個女人要真是有良心,就不會在出軌接電話的時候還騙自己說在吃辣條!

    一頭懵的蘇中良很快看到了“自己”的律師,一個年輕的女人,留著短發,給人精明強幹的感覺,然而蘇中良還是懵,他根本就不認識對方。

    女人落落大方的介紹道:“蘇先生,你好,我是你的律師李薇安,你也可以叫我的英文名vivian!”

    蘇中良十分納悶的問:“李律師,你是Z府指派給我的援助律師嗎?”

    李薇安搖頭,“不,我是受私人聘請的。”

    蘇中良道:“可是我沒請你啊!”

    李薇安道:“別人出錢幫你請了我!”

    蘇中良道:“是誰?”

    李薇安道:“你很快會見到的。現在請跟我走吧!”

    出了看守所大門,蘇中良發現外麵已經等著一輛寶馬,一個身穿黑西裝的男人正候在車旁。

    盡管是個窮逼,但他對車還是有所了解的,一眼就看出這是一輛寶馬7係,而且還是M760,寶馬之中的戰鬥機,落地價最少250萬起!

    這是什狀況?

    情節怎有點眼熟?

    拍電視嗎?周圍也沒有攝像機和導演啊!

    蘇中良仍然還是懵圈的狀態,李薇安已經坐進了車,並且向他招手,猶豫一下之後,他還是上了車!

    隱隱的,蘇中良覺得命運似乎向他敞開了一扇新的大門!

    電視劇不是經常都這樣演的嗎?當主角從監獄出來,有一輛豪車接他的時候,那就將開啟嶄新的人生。

    四十分鍾後,車子停了下來。

    蘇中良透過車窗看到目的地,不由吃了一驚,因為麵前是一棟古色古香、看起來平平無奇的古建築,門上的牌匾上卻寫著“納侖會所”四個大字。

    盡管他隻是一個海鮮商販,但對賓海的各種私人會所也略有耳聞,玩不玩得起是一回事,了不了解是另外一回事,蘇中良一直是這認為的。

    納侖會所,無疑就是賓海市最頂級的私人會所之一。

    這個會所隻對會員開放,入會費高昂,個人會籍30萬元,公司會籍50萬元,每年還要繳納5萬元的會費!

    僅僅隻是有錢,也不能成為會員,必須有身份,有社會地位,還要有老會員引薦,符合資格,獲得審批,才能加入這個會所,條件可說是苛刻,可它並不缺會員!

    能成為這個會所會員的人非富即貴,能加入其中,那就有機會進入賓海市上流社會的圈子,旦凡有點身家底細的人自然擠破頭的加入其中。

    蘇中良知道這個會所,可是從來沒有到達,因為他不配。

    正像他做的海鮮一樣,雖然經手無數,但他隻是海鮮搬運工,自己不生產海鮮,基本沒有享用過昂貴的海鮮,因為吃不起。

    例如新鮮肥美又多汁的新鮮鮑魚,吃得起的往往隻是少數人。

    在李薇安的帶領下,他終於踏入了這座傳說中的會所,然後發現有錢人的品位似乎都差不多。

    這座古宅,外表看起來樸實無華!如果不是牌匾上的字,甚至不會有人知道這就是賓海市的頂級會所!

    進去之後,他才發現這的奢華程度簡直難以想像,就像一個富麗堂皇的宮廷大殿,充滿紙醉金迷的味道。

    在豪華舒服又不失格調品味的樓閣包廂內,他看到了一個女人。

    三十歲左右的年紀,麵目說不上多出眾,但身材真的不錯,前突後翹,尤其特別的是皮膚白。

    所謂一白摭百醜,細皮嫩肉又白皙的女人,哪怕長得不是很漂亮,也會讓男人很有食欲!

    不用問,這就是讓律師去保釋他的女人,而且是個有錢人,非常有錢的那種。

    然而蘇中良還是蒙察察,這個女人他也同樣不認識。

    李薇安介紹道:“蘇先生,這位是曾桃豔曾小姐!”

    蘇中良疑惑的看向曾桃豔,“曾小姐,你為什要保我?”

    曾桃豔搖搖頭,“這個等一會兒再說,先說你的事。”

    李薇安道:“蘇先生,你現在的情況是這樣,我雖然把你暫時保了出來,但被你毆打的事主貳先生身上有多處骨折,法醫的鑒定結果還沒出來。”

    蘇中良忙問:“如果結果出來了呢?”

    李薇安道:“那要看鑒定結果是怎樣,照我估計,大概率是兩種可能:一是輕微傷,那樣你隻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調解,賠償,得到事主諒解後,可以了事。”

    蘇中良又問:“另一種可能呢?”

    李薇安道:“另一種是輕傷,那你就觸犯了刑法,案子不可能撤消,將以故意傷害罪被判半年左右的**!而且這一種的可能性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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