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要嫁給另一個男人,”目暮擰開門,“不到一周之前有人聽她這說過,還有人說她放下狠話,說法是她要找輛車過去,解決了他。”
“啊!”毛利說,“你倒是消息很靈通嗎,一定是有人幫了大忙。”
他的語氣中滿是詢問的意思,不過即便如此,目暮還是謹慎的選擇了不告訴他。
“警方總會聽到些什,毛利老弟,你是知道的。”他不動聲色。
隨後三人打開了車門,坐了進去。
“既然進展順利,你為什還要急急找我們?而不是立馬采取行動。”康裕冷靜的問道。
“你說的意思應該是立馬逮捕她吧?”握著方向盤的目暮問道。
“沒錯,你難道還沒有見過她?”
“啊,見過了,去米花飯店當然是第一件事,可不能冒著被她跑掉的風險。”
“那結果呢?她怎說?”
“當然,我也是想往常那樣,告訴她我們需要錄一份口供,然後提醒她注意將要說得是什——這可不能說是警察不人性化。”
“我可不認為在麵對狡猾的罪犯時,這有什用。不過,還請繼續。”然後康裕從兜麵掏出未看完的報紙,再次的展了開來。
“歇斯底地發作了一陣,走來走去。張開手臂,最後索性撲倒在地。啊,她演得不錯,我得承認這一點,非常不錯的表演。”目暮盯著車前方麵無表情的說著,二人明顯能感覺到他是非常的不開心。
“哦,”毛利眨了眨眼睛說,“那你的意思是,那場歇斯底的發作不是真的。”
“毛利老弟,你是怎想的?隻有十倍大傻瓜才會被糊弄。她才沒有暈倒——完全沒有!隻是嚐試了一下。”
說完目暮直接開著警車,一腳油門闖過了清晨的無人紅燈路口。
“我敢對天發誓,她絕對非常的享受這一過程!”
“是的,”康裕點了點頭,“我得說這完全是一件有可能的事。”
“是非常的有可能。”毛利也補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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