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沒有擁有過的時候,大概不會有太多妄念。
但俗話說:色令智昏、利欲熏心。
一旦沾了權勢,究竟是人掌控權勢,還是權勢掌控人,那就不是一回事兒了。
人性,本是貪婪。
芳妃再氣惱,也拿蕭妃沒有辦法。
自己的兒子比不上人家的兒子,她也比不上蕭妃,不忍,還能如何?
蕭妃走後,芳妃坐在新房。
皇甫瑤還沒有醒,但俞晚清一直都是清醒的。
“平安。”再怎糟糕,芳妃也還是有妃位的一宮之主,她也是俞晚清的婆婆。
俞晚清囂張跋扈、沒大沒小習慣了,她敢跟皇甫瑤打起來,卻不見得在長輩麵前太過放肆。
可她還是先聲奪人:“娘娘,是他先打我的。”
她找了非常合適的解釋:“不管怎說,我也是堂堂的郡主。就算他皇甫瑤是皇子,我也算明媒正娶的皇家兒媳吧?我這才剛過門,就讓丈夫給打了,傳出去讓我怎做人?”
又扣了一個帽子:“讓我祖母——長公主如何做人?”
她說的,確實是個問題!
毀在不該態度這般囂張,動不動就拿長公主來壓人!
芳妃蹙著眉頭,道:“那你也不能把四皇子往死弄吧?夫妻倆床頭打架床尾和,你至於拿著東西往他腦袋上砸嗎?你若打死了皇子,想過後果嗎?”
對此,俞晚清振振有詞:“我那也不是故意的,再不阻止他,我就要被他打死了!難不成在保命的時候,我還會先考慮好位置才下手嗎?那我還有機會嗎?”
她說的,並非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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