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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城以東十左右,有一座已經荒涼下來的小鎮,這原本是帝國南方的一個小鎮子,但是在白莫雪搶走落神穀以南的地域之後,這片區域便被分配給了羅晨。
一同落到羅晨手中的還有這個小鎮附近的七八個村子,因為小鎮不能滿足他要求的緣故,羅晨便修建了蓮花城,並將所有的領民都遷入了蓮花城。
所以不過兩個月的時間,這座原本還算熱鬧的小鎮便冷清荒廢下來,人類的離去,讓這成了野獸、蟲子的新家,但最終都會被植物霸占。
隨著夜幕的降臨,這座荒涼的小鎮就算一座死城,沒有一點生機,風一吹,嘩嘩作響的聲音讓人心炸起了毛。
而就在這樣一座被荒廢的小鎮之中,一行十來人騎著快馬闖入了這座寂靜的城市。
“以前還挺繁華的,現在卻變成這個鬼樣子,哎……這才多久啊!”
隊伍之中,一個瘦骨嶙峋,賊眉鼠眼的男人看著周圍荒涼下來的環境歎息的說到。
“誰說不是!以前還能來找點樂子的,現在……哎!”
在他旁邊一個臉色蠟黃一看就縱欲過度的男人接到,嘴連連的惋惜。
“屁的蓮花城,居然不讓老子進城!”
似乎想到了什,男人罵罵咧咧的繼續抱怨,斷他性路,如殺他父母啊。
而在這一群人的最前頭,坐在一匹黑色高頭大馬的是一個虎背熊腰,一臉蠻橫的男人,他正是附近的山賊王,格倫·莫肖爾。
是命運弄人,也是天生惡魔,格倫·莫肖爾三歲學偷,五歲學搶,十歲就開始殺人放火,惡名遠播,十五歲逃往荒野,一開始以打劫勒索過往遊商為生,後來生意越做越大,更多在城活不下去的混混加入他的麾下,他也占山為王,成了一個封山劫道的土匪。
聽著手下的抱怨,格倫雖然沒有說話,但眼也是慢慢的狠光,這次發生在南方的大變,除了無數貴族和光明教會的修士之外,他也是其中利益的受害者。
他是什人?
山賊!
是趴在商人身上吸血的水蛭,羅晨這些領主的到來,第一道命令就是封鎖領地,盤查領民,其中過程那是一個鮮血淋淋,無數的貴族和修士倒在他們的刀下。
原本他還想趁著這次混亂來一個混水摸魚,但誰能想到,他派出的人不僅全部死光,更是沒有商隊敢在這個時機行商。
於是他一下子就失去了收入來源,手下這百號人,一個個好吃懶做,坐吃山空,日漸減少的糧倉看的他焦急。
以前沒糧之時他還能靠搶奪小村子過活,再不濟,花錢嘛!
結果羅晨又遷了領民,封了城池,絕了他最後的路。
一想到這,格倫就怒火三丈,而這也是他來到這座荒城的緣故。
不多時,格倫帶著一行人來到一棟別墅之前,看的出來這曾經的主人是一個精致的人,兩個月時間過去了,別墅還和之前一般模樣,房子上不曾有一點綠意。
以前格倫做夢都想要這樣一棟別墅,躺在麵醉生夢死的快活,享受著女仆貼身的服務,就是升入天堂也不換啊。
但是現在房子就在他的眼前,格倫卻沒了以前的心情,他終究是明白了,他要的不是房子,而是成為房子的主人。
“去!”
格倫點了一個手下說到,那人很識趣的走到別墅大門之前,三長兩短的敲了敲門。
“咯吱!”
不多時,別墅的大門就打開一道縫隙,一隻眼睛露了出來,滋溜溜在格倫一行人身上打轉,似乎在確認什。
見沒有錯,那人才打開了大門,親自迎了出來,他出來一身燕尾服,露出緊繃有致的身材,衣兜上別著一塊金色的懷表,左眼還戴著一片眼睛,赫然是一個管家。
輕輕的整理了一下衣物,管家走了出來,側對著格倫,四十五度彎腰,一手貼著褲腿,一手指向屋內,禮貌而周到的開口:“格倫大人,請!”
“哼!”
見著管家這副滿意,格倫嗤笑著哼了一聲,都這樣了,這群人還是這樣惺惺作態。
管家自然是聽到了格倫對自己的嘲笑,心生起慍怒,但麵上卻沒有絲毫的變化,還是那副彬彬有禮的樣子。
在格倫越過他之後,管家趕忙跟了上去,格倫的手下緊隨其後。
進入別墅之中,管家將格倫一行人帶到壁爐之前,然後轉動附近的機關,在一陣轟隆聲之中,壁爐之中出現一條向下的階梯。
“格倫大人請,老爺他們在下麵等著你。”
管家又恭敬的說了一聲,這次格倫到沒有嘲笑他,率先走了下去。
向下走了十幾步到底,又在管家的帶領下繼續走了一會,前麵忽然豁然開朗起來。
這間地下的密室有兩百多個平方,天花板頂上帶著水晶燈,將整個密室照的一片光亮。
而在密室的中心擺著一張桌子,四方各擺著一方燭台,還有精美的美食、香甜的紅茶。
在格倫進來之前,桌子上已經坐了七八個人,每個人身後都站著數個手下,坐在主位的是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華貴的衣服掩蓋不了他的油膩,身上帶著各種黃金寶石,簡直就是一個行走的寶庫。
泰德·丹森,是這座已經荒涼的小鎮的原所有者。
而在他的旁邊,乃是一根穿著白袍的白發老人,除了一身衣服還算值錢以外,看起來就跟一個隨時等死的老頭一樣,但是在場的任何一個人也不敢忽視他,輕視他。
馬克西姆·特蘭科夫,偉大的光明神主的信徒,光明教會在這片土地上的傳教徒,四階光明祭祀。
別看他看起來老態龍鍾,一副昏昏沉沉的模樣,但在場所有的人,加起來也不是他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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