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肯帶人離開的這十幾天,阿爾薩斯帶著三分之一的聯盟英雄,以及所有的常規部隊,穩打穩紮地朝熔火之心深處推進著。
甭管前方有多少火元素精英跑出來擋路,二傻子每天隻推進十五公,不多一百米,不少一百米。
每天休息三次,每到一處,必定是安營紮寨,防禦四方來敵。
而每一個晚上,就算明知道元素幹擾非常大,他都會不論成本地打造傳送門。
有些時候,你不建這玩意,就肯定無法傳送;建了,大法師級別的強者就能做文章了。
經過肯瑞托議會工具人議員茉德拉的努力,現在基本確定,隻要該區域沒有熔火之心的首領在,就能讓大法師強行打開傳送門進行傳送,人數不能太多,十幾人還是很安全的。
這就成了麥當肯中間溜號去打造風劍的基礎。
麥當肯率英雄團趕到原來老五迦頓男爵遊弋的區域時,意外地發現營地的幾具火妖屍體。
“誰殺的?”麥當肯看著視網膜上的標注,有點發呆。
“呃,我今天早上殺的。就是不清楚這家夥是什回事……茉德拉閣下在擺弄魔法陣,這家夥和薩斯拉爾遠遠跑過來幹擾,然後我就帶著達安、範克夫父女和本尼迪塔斯閣下,一起迎擊了。”阿爾薩斯有點憨地說道。請下載app愛閱最新內容
人對於不同種族的存在,有麵盲症很正常。
麥當肯有時候在距離比較遠的地方,也隻能靠海拔來分辯誰是奧蕾莉亞,誰是希女王。若是溫蕾莎染個發,麥當肯多半分辨不出她跟二姐。
沒有沙雕玩家協助,阿爾薩斯鬼知道那隻火妖是誰啊!
然後,就在沙雕玩家輪休的當兒,老七的薩弗隆先驅者就躺屍了。
平心而論,老七不難打,重點是二傻子是輕描淡寫地殺了個boss。
應該說,二傻子不愧是艾澤拉斯史上的單挑之王嗎?
“你小子厲害啊!”麥當肯拍拍二傻子的肩膀。
二傻子竟有點憨地用右手食指擦了擦自己鼻尖:“跟擊殺阿克蒙德和奈法利安的大哥你比起來,真不算什。”
噗。
若不是麥當肯真的做過這些,他肯定以為二傻子在凡爾賽了。麥當肯在二傻子眼,看到了滿滿的崇拜。
這讓麥當肯無話可說。
好吧,凡爾賽竟是我自己。
“幹得好,記你一功!”
這時候,二傻子有點支支吾吾:“這個,薩弗隆先驅者掉落了一件裝備,我很喜歡,我能不能……”
麥當肯:???
不怪他,他是真不知道老7有什好東西適合二傻子。
要知道,當年他老爹攻略mc時,一群法師搶【波動長袍】這件法係極品可以理解,拿個【巫術匕首】也不是不行,但二傻是個戰士……
阿爾薩斯現任小弟溫德索爾捧上一把糞叉,啊呸,是【暗影之戟】的時候,麥當肯的臉是垮的。
“這……”
“不行嗎?”二傻子謹小慎微地觀察著麥當肯的表情與反應。
戰士當然可以用長柄武器,隻是堂堂汙妖王候補,玩個糞叉,這是一條從未設想過的道路。
“不,我沒說不行,隻是這玩意比你那把雙手大劍差多了。”麥當肯決定放出大招【裝備等級論】。
“我知道。就是……”二傻子瞥著麥當肯身邊不遠處沙雕玩家胸前的徽記:“感覺你更喜歡三叉戟多於聖杯徽記。所以我看到正好【暗影之戟】還能變形為【雷霆之擊】,很像你,就想拿回去留念罷了。”
“噗!”麥當肯是真的噴了。
那玩意的確可以變形。
但屬性弱爆外加醜陋才是重點。
遊戲的懷舊服,這玩意是每個團長跪爺爺求姥姥找人塞的垃圾貨,要就是分解的下場。
現在阿爾薩斯要來留念,居然是因為它可以變成三叉戟,外加帶點雷電屬性。
天啊!
糞叉竟代表麥當肯自己!?
麥當肯頓時覺得天雷滾滾,把他都給劈傻了。
“這,你喜歡就好。當然,我個人比較喜歡顏色閃亮一點的。”麥當肯沒話說,幹脆曬出風劍。
“沒事,這把武器拿來紀念就好。”二傻子遙遙伸出手,感受著風劍上麵的雷霆之力,感受著雷霆餘波帶來的淡淡麻痹,笑了:“真是一把好劍!真希望有那一天,我也能有一把神器寶劍。”
“會有的。”麥當肯心虛地鼓勵他。
麥某人是真想不到,還有啥神器能媲美【霜之哀傷】,就算威力比得上,總覺得少了很多傳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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