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這個東西,價值還是非常高的。
即便已經擁有了核聚變能源,但不表示可以淘汰掉石油,頂多是降低油氣的用量而已。
因為石油的用途太廣泛了。
汽油、煤油、柴油、煤氣、蠟燭等燃料,還要用很長時間。
化工原料,塑料。
人造纖維、人造皮革、人造橡膠等常用產品,原材料也是石油。
乃至最後剩下的殘渣——瀝青,也是一種優秀的建築用材料。
即石油是一種能從頭用到尾的,所有產品都是寶的高級戰略資源。
哪怕夏國開拓局掌握了天頂星級的先進科技,石油,是依然可以開采和利用的‘有價值不過時’資源。
隻要有了石油,不怕賺不到錢。
張南也沒想到,D9開拓區會離油田礦這近,傳說中的石油佬,竟然可能就在附近,自己也可能參與到其中,乃至是從中分得一杯羹。
總價值超過兩千億金元,哪怕分個千分之一,也不是一筆小數。
“這個事,先看開拓局是怎處理的吧,不能一開始就想著用簡單粗暴的方法解決,傷了雙方間的和氣。”
張南說出了他的觀點。
並拿出手機,撥打了幾個高層領導的電話,希望他們能公平公正的處理這個事情,拿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好,我們立刻開會討論下這個問題。”
豎起耳朵的區長韓萬章、楊夢超等人,都十分期待高層拿出的解決方案。
他們知道,以張南的能力和能量,讓那塊新發現的油氣田,全部歸D9開拓區不太可能,但至少能分到一大塊。
D10開拓區妄想全吞不可能!
如果D10開拓區想不講理,想打架,想靠蠻橫占有不該屬於他們的利益,行!樂意奉陪,看看是那邊拳頭更硬。
很快。
開拓局拿出了兩套調解方案,即兩個選項。
一,油氣田的資源,D10開拓區占60%,D9開拓區占40%,即六四分成。
二,如果不同意一方案,那位於D10開拓區內的油氣資源,開采出來後,屬於D10開拓區;位於公共邊界地帶的油氣資源,開采出來後,D9、D10兩個開拓區五五分成,雙方都有在公共邊界區開采油氣的權利,但不管是哪方的采油井,采出的油氣資源,都是五五分成。
雙方可以任選其一。
對D9開拓區而言,這兩套方案都能接受,都比較公平,不管選一還是二,都會感到滿意,就看D10開拓區那邊怎選。
“我們都不能接受!”
D10開拓區的代表道:“開拓局的《開拓法》明確規定,公共邊界區,是屬於共有的區域,但有一個先占先得原則,如果有開拓員的土地不夠用了,就可以向公共邊界區擴張,誰先占用開發就屬於誰,D10開拓區土地資源緊張,發展迅速,不得不占用公共邊界區的土地,D9開拓區手太慢,怪不了我們,誰讓你們不努力發展?”
“所有油氣資源全是我們的,別說四成五成,一成股份都不會讓,你們別因為羨慕眼紅,就想占我們的便宜,不可能!”
該代表態度十分強硬、囂張。
開拓局高層拿出的解決方案,遭到了無視和拒絕。
劉飛馬上針鋒相對的說,D10開拓區擅自派人占用公共邊界區,並沒有向D9開拓區這邊打招呼,更沒有征得這邊同意,還偷偷摸摸的移動了界碑,這根本就是非法無效的行為,不能算數。
“《開拓法》明文規定了要打招呼?規定一定要征求你們同意?麵隻是寫了土地資源不足就可以使用公共邊界,法無禁止即可為,根本沒有任何違法的地方,油氣田全部屬於我們,沒問題,你們胡鬧沒用。”
對方代表理直氣壯的道。
“這是在故意鑽法律漏洞。”
開拓局派來的一名高級法官,盧奇勝,沉著臉道:“這個漏洞馬上會得到修補,都像你們這瞎搞,整個開拓局都要亂套!收斂吧,我十分嚴肅的勸告你,如果你們選一個我們給出的解決方案,你們還能拿到大部分收益;如果強詞奪理,繼續強硬,我們可以把油田收歸國有,再指定專人開發,你們可能什都得不到。”
“請現實一點,我不是在這跟你們商量。”
“你、你跟他們是站一邊的,你有私心!油田一開始就是我們的開拓員挖井時意外發現的,打電話叫了勘探隊過來,大部分的埋雪區域,也靠近D10開拓區,《開拓法》也允許我們占用公共邊界地帶,我們先發現先占有,沒有違法任何一條法律,D9開拓區什都沒做,憑什分走四五成?這不公平,我們不服!”
對方代表拍打桌子,大聲的嚷嚷,極其的不滿。
“不錯,我們不服!”
“最多讓出一成。”
“天大地大,理字最大,我們是占理的,你們別想私下勾結、巧取豪奪。”
“大不了把官司繼續打下去,打到最高法院,勝利一定屬於我們。”
D10開拓區的開拓員們,也跟著聒噪起來,大聲表達不滿。
甚至揮舞拳頭,怒目而視,一副隨時要衝上來幹架的樣子。
更有人喊出‘把油田燒了,也不便宜D9開拓區’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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