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錢、人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孤獨麥客 本章:第五十三章 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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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大郎罪當流放,為隻有這幾州可去?京兆尹孫揆看著下屬遞上來的表單,很是鬱悶,發牢騷道。

    表是曹參軍自己編寫的,此時聞,便道:明公,此乃慣例。今歲之流放犯人,數發往階、廓、三州。

    階州就安史亂前武州,漢都郡。此時人煙稀少,條無比。

    廓州是邵大征青唐時所獲,蕃人眾多。

    甘如今有些模樣了,因為本來就有不少農耕的漢人、吐、羌人,戶速度很快。

    往河隴地流放犯人,是當年邵大帥入京叩闕的成果之。

    不光關中往河之地流放,下諸道遠流者,一樣往河隴之地送,如果家屬願意跟隨的,悉聽尊便。

    年流放地是這州,去年則安排到了涼、成、岷三。

    明年的話,就是鄯州、蘭州,加嶺南、黔中。

    宣宗會,吳越也是流目地之一。當時邊抓獲的吐人、回鶻人、項人,要流放嶺南,要放吳越。但隨著吳越開發程度加深,再送流放犯人去那邊生活,似有點便宜他們,因此慢取消了。

    整個大唐雖然藩鎮割據,但司法體仍然是全國性的。地方州有人犯了罪,當流放,要不要判?如果要判,那就按朝廷的指導意見來,在本鎮內,那還叫流放嗎?

    教育體係其實差不多。

    天下諸,州學、縣學學子,及廣大沒有入學,但參加方的考後,獲得身份的鄉貢舉子,下一步就得往長安聚集,參加每年一次的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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