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種程度上來說,金斯萊和他都算得上“鄉下人’一他們沒有見識過真正的雷雨之祭。
金斯萊好歹還聽說過。
羅蘭則壓根沒有。
在祭典開啟的那一天,他們約在公正教會附近:一條中檔商業街的十字路口。
羅蘭換了身常服,金斯萊則同弗洛倫斯一同下了馬車。
-我就知道弗洛倫斯是位勇敢的小姐。
「你的意思是,她搞定的鞋拔子?」
-說實話,我感覺他對一隻甲蟲的好奇心沒準都要比對女人的重。
羅蘭的猜測是正確的。
當三個人彼此打了個不算複雜的招呼,簡短聊上幾句後,某些人就了餡。
“你的朋友在哪?弗洛倫斯小姐?”
金斯萊問。
弗洛倫斯墊腳張望了幾個來回:擁擠的長街,到處都是黑色的絲綢帽和獵人都難得一見的動物…標本無論它們有沒有翅膀,此時都在女士們的頭頂上,飄在頭與頭的縫隙上下起伏。
“恐怕我很難找到她,先生。不如讓我跟著你們,如果運氣夠好…”
羅蘭暗暗翻了個白眼。
他不該給金斯萊的偵探社起名「放大鏡」。
應該叫「女人真棒偵探社」。
“我還以為您也該戴一頂一”羅蘭接過話茬,代替某個不作為的蠢蛋和少女交流,化解兩個人之間的尷尬:“飛鳥之類的…插上幾支新鮮的玫瑰。”
弗洛倫斯掩唇輕笑。
她今天的確戴了一頂華麗的闊沿帽,隻是沒有縫任何動物標本。
“我喜歡珍珠。向日葵,紅寶石,珍珠。倒是對動物標本沒有興趣…說實話,先生,”她小心拎起裙子,向前走了一步,做出說悄悄話的動作:“那有些讓人反胃。”
這個距離是朋友的距離。
「她想要拉進你們的之間的關係,羅蘭。日後就方便和那個鑽石鞋拔子聯絡。」
一當然。
-我樂意達成她這個願望。
「搶走!讓她愛上你!等到那天,摟著他到鑽石鞋拔子的家做客!」
-繞了金斯萊吧。
「哼哼,朋友之間的友誼…我看你根本就是認為這個雌性不符合你挑剔的審美。」
羅蘭沒搭理它。
“我同意,弗洛倫斯。看來我們有同樣厭惡的東西了一一比如標本和…怪味的紅酒?”
弗洛倫斯坦白:“我隻能說,為了對得起三個小時的盛裝。”
“很好。標本,怪味紅酒,偵探。我們討厭的東西一模一樣一一我們是朋友了。”羅蘭笑眯眯摘下帽子扣在心口,又在對方伸出手背後,捏著她的指尖,輕輕晃了晃。
金斯萊冷著臉掃了他們一眼,出言打斷兩個人越來越“緊湊’的距離,略顯親密的對話:“該過去了,“好朋友’們。”
弗洛倫斯抿著嘴唇笑。
雷雨之祭。
此前提到過,即懲罰罪人,讓市民痛飲血酒,強健體魄一一持續三十天,祭典完成後,一場如期而至的雷雨將洗滌所有飲血者的靈魂。
這是公正教會難得的“慷慨’:他們不要求飲下血酒之人的信仰,隻要在靈魂中開辟一小塊來敬拜他們的神靈。
這當然沒有問題。
“我很難相信這種愚昧的事競發生在這個時代。”
金斯萊瘦高的身材在人群中格外出眾。不知是故意還是巧合,明明是羅蘭、弗洛倫斯、金斯萊一一這樣的站位,到了人群中,偵探卻莫名其妙出現在了羅蘭和弗洛倫斯的中間位置。
他像個旗杆,把兩人遠遠隔開。
“飲鮮血,簡直是野蠻人的行為。”
“你最好小聲一點,金斯萊。”羅蘭已經看見有些不善的眼神直往他們身上瞟了。
好歹是冠神教派的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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