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揚州機場的出戰(二)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寧河晚渡 本章:第124章 揚州機場的出戰(二)

    八月十三日深夜,國民政府南京航空委員會辦公樓地下指揮部燈火通明。八月十四日淩晨二時,《空軍作戰命令第二號》在這醞釀出爐,這一份份作戰命令油墨未幹,還散發著濃鬱的油墨芬芳,便被參謀們小心翼翼地裝進牛皮紙檔案袋,塞進一個個機要公文包。除了南京大校場機場外,這一份份作戰文件被武裝押運到機場,而後由飛機分別送嘉興、廣德、句容、筧橋、揚州、蘇州、滁縣、曹娥等地軍用機場,送達到空軍九個飛機大隊大隊部。

    八月十四日淩晨,揚州機場大隊部值班室驟然響起了急促的電話鈴聲,值班員接到了接機的命令。不久之後,揚州機場燃起了煙火,做好了接機的準備。

    空軍第五大隊大隊長丁紀徐從文件袋取出了《空軍作戰命令第二號》,文件的內容呈現在眼前:

    空軍作戰命令第二號

    八月十四日二時於南京航空委員會

    一、敵艦昨晚在吳淞口附近,向我市府炮擊。其大部兵艦約十餘艘,仍麇集崇明島東方海麵。在公大紗廠附近,敵有構築機場,為其空軍根據地模樣。

    二、本軍奉命:(一)毀滅公大紗廠敵之飛機及破壞附近敵構築之機場及飛機。(二)轟炸向我射擊及遊弋海麵之敵艦。

    ……。

    六、第五大隊(欠二十八隊)先集中揚州,攜帶五百磅炸彈於本(十四)日午前七時準備完畢,向長江口敵艦轟炸之,以午前九時到達目標為準,其出發時間、高度、隊形、航線由丁大隊長定之。

    ……。

    九、本(十四)日出動之空軍,以達成轟炸任務為第一個目的,切忌與敵在空中作戰,應注意之點如下:

    (一)第五大隊如遇敵機,應繞行以轟炸為主,轟炸後若遇敵機向我攻擊,亦以極力避免空中決戰為主。

    ……。

    十、各驅逐機在離地之前,遇敵機來襲時,應在地麵拉脫炸彈,立即起飛應戰,以掩護友機之起飛。

    十一、十四日開始轟炸後,應迅速準備連續轟炸,至敵艦毀滅為止。

    十二、通信、油、彈、衛生等,均利用各根據地原有之設備。

    十三、餘在南京航空委員會。

    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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