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之,所及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蠶蛾 本章:第259章 之,所及

    是不是“程序”,芯啟其實不知道。

    他不清楚很多的東西,太多信息對他保了密,不管是許久之前還是“後來”亦或者現在,“火種”都對他隱瞞了實在是太多太多的事情……“測謊”,是他【能力】的一個衍生特性,但他不想用,至少與野百合見麵的時候他絲毫沒啟動自己的【能力】……

    ……以前,自己還是“零食商”的時候,跟她們見麵時就沒用過……現在?要用?那“破例”的理由實在算不上充裕……

    “不能跟普通人扯上關係”,這是就“戰鬥”而言“能力者”之間普遍而約定俗成的規定——芯啟勉勉強強遵守了,他隻是放了把火而已,吸引了注意力不假,但至少沒讓人看到他“戰鬥”時的身影;但無論如何那“規定”都不僅僅這一條而已,畢竟就算當時沒看到,萬一你在非工業機器不能毀壞的牆壁上拍出了一個掌印……是的,萬一那是個指紋異常清晰、幾乎不可能是“藝術品”的掌印,就算沒讓人親眼看到是你拍的萬一事後有人腦回路稍顯清奇……因此,那規定還有延伸:盡可能不要留下太難清除的戰鬥痕跡——是的,“難清除”,僅此而已,怎說無論“火種”還是“聯邦警察”都擁有“打掃戰場”的特殊團體,其中成員也許戰鬥力不強但思維慎密最起碼總能把“能力者”戰鬥過的廢墟偽裝成“沒有超能力出現痕跡”的場景——是的,他們的效率全憑實績,要說“懷疑”根源上便讓人找不到原因,但正因為他們能力有限最起碼“戰鬥力”就不足導致隻能被劃分為“後勤”,因此,雖沒那直接自然也沒那嚴格但“盡可能不造成過大的無關破壞”便成為了一個“依附性”極強、卻同樣一直被遵守著的“規定”……

    ……我管你?

    我很難說不遵守規定了……但遵守來遵守去,我得到了什?有工資嗎?有意義嗎?

    至少現在才損失了一些我很不想損失的……是的,我剛剛才失去了一些我非常不想失去的……又沒有精神崩潰胡亂搞破壞,我也算不上找什無辜的東西撒了氣……

    ……你這時候……敢跟我談“規定”?一個又沒有宰了你兒女砍了你長親,隻是讓你工作量稍微多上那一點點的……“規定”?

    芯啟……很難說他這人蠻不講理——當店老板養出來的,一分賬一分貨他算得特別清,正因如此,他才知道“規定”這種東西有很多都並非沒有意義——簡稱就算當時可能麻煩了點,但那終歸是為了更大的便利而“便利”這種東西自然也算得上是一種“利益”——是的,所以他不排斥很多的規定,雖然借此他也經常發現一些“不是規定的規定”,簡稱他有的時候會很敏感,對於“假公濟私”、“謀私利”……

    ……但至少這一條“規定”不是在“假公濟私”……隻可惜,芯啟不可能去遵守了,至少現在沒那可能性——畢竟那“代價”,也隻是在激怒他而已……

    ……畢竟就算這一路走下來……他都絲毫不覺得自己“出了氣”!

    “無鬼仆冥王”,使用後會在一定時間內奪走“興奮”類的情緒,那之間首當其衝的自然是“怒氣”;並非是不可逆轉的,亦或者說,這效果並非是人體所一定要接受的,雖然平常來看的話就算是芯啟都鐵定支持“老實接受為妙”這一邊,畢竟那招式本就對人體透支了,你再將“副作用”避免,那無異於“感官欺騙”簡稱進一步透支了身體但作為“當事人”你卻全然不知而已——一時,無數案例證明了那“避免”僅僅是一時,而等到日後身體徹底垮掉再也打之不動的時候,“後悔”這種東西往往也將來之而不能及——芯啟已經“破戒”了,先前的戰鬥中,他的藥物,那些煙那些“多功能‘興奮劑’”的替代品,本就有一些字麵意思上“興奮劑”的作用畢竟那戰鬥不得不讓他集中精力,僅此而已——是的,借此,純粹的“副作用”對戰鬥完全沒有意義的特性之一就是他稍微恢複了一部分的“情緒”,但僅僅是一部分而已若是幅度過大的話……

    ……可要說他現在的狀態……“勃然大怒”?那還真誇張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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